山亭区医养结合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进医养结合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鲁政办发〔2016〕56号)、《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卫计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进医养结合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枣政办发〔2018〕4号)精神,创新医养结合发展模式,加快推进我区医养结合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基本原则(一)保障基本,分类实施。建立以居家为基础、村(居)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服务体系。对多数老年人,以居家和福利院养老为主,提供便捷化、全覆盖的基本健康养老服务;对有医疗需求的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以医疗、养老机构为依托,提供专业化、全方位的医疗护理康复服务;重点保障高龄、重病、贫困等特殊老年群体基本健康养老服务需求。(二)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发挥政府在规划设计、政策制定、财政投入、监督管理等方面的引导作用,统筹各部门职能,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紧密配合、运行高效的工作机制。以需求为导向,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医养结合服务事业,构建政府引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多位一体发展格局。(三)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立足当前养老和医疗卫生服务的实际,着眼养老、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及发展趋势,科学制定医养结合试点工作规划。以山东银光福源健康养老有限公司为重心,打造一个省级智慧健康养老示范企业。以冯卯镇、城头镇、西集镇、水泉镇四个医养结合示范先行镇为中心,积极探索医养结合方式,努力创建市级医养结合示范镇。大力推动农村敬老院与卫生院联合办院,实现从五保供养机构向医养结合型养老服务机构转型发展;山城街道建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社区养老相融合的服务中心,不断扩大医养结合服务覆盖范围;支持有条件的村(社区)兴办以居家养老为主的医养结合型养老服务设施。(四)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加强养老机构与医疗卫生机构的衔接与合作,完善医养结合综合服务功能,实现养老与医疗康复资源共享。充分依托社区服务中心和基层医疗卫生信息服务平台,实现服务对象信息、健康信息和服务信息的共享。充分发挥医疗机构“医”和养老机构“养”的优势,密切养老和医疗机构合作,完善医养结合功能。(五)深化改革,创新机制。创新服务供给和资金保障方式,积极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激发各类服务主体潜力和活力,提高医养结合服务水平和效率。加强部门协作,提升政策引导、服务监管等工作的系统性和协同性,促进行业融合发展。准确定位医养结合服务机构的目标、职能和服务模式,统筹推进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融合发展。坚持试点先行,以点带面,在试点工作成熟的基础上逐步推开,为老年人提供“就近就便、快捷实惠”的医疗卫生服务。二、工作目标到2018年年底,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医养结合政策体系、标准规范、管理制度和专业化人才培养制度,健康养老服务体系不断健全,患病老年人得到有效治疗。辖区内所有的医疗机构为老年人提供就医绿色通道,养老机构能够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服务的比例达到60%以上,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67%以上,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力争覆盖70%以上的常住老年人群,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可及性明显提升。到2020年年底,全面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力争覆盖所有常住老年人群,所有医疗机构为老年人提供就医绿色通道,所有养老机构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护理服务。基本满足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到2022年年底,全面形成服务模式智慧化、投资主体多元化、服务队伍专业化、服务流程标准化、服务品牌高端化的医养结合服务体系,老年人健康养老管理服务实现全面覆盖,全面推广智能健康养老服务产品,全面普及智慧医养、智能照护服务,医养健康产业繁荣发展。 三、工作模式结合山亭实际,打造医中有养、养中有医、医联结合、康养旅游、社区服务、居家巡诊六种医养结合模式。(一)医中有养模式。充分利用现有医疗卫生服务资源,创办老年康复中心、老年医院、护理院等主要针对高龄、病残老年人的康复护理专业服务机构。区人民医院根据实际条件开设老年病区,增加老年病床数量。支持部分闲置床位较多的一级医院发挥专业技术和人才优势,转型为老年人护理院。支持发展康复护理、老年护理、家庭护理等适应不同人群需要的护理服务,提高规范化服务水平。卫生计生部门负责做好医疗执业活动的日常监管工作,组织开展医务人员培训,提高医务人员诊疗康复服务能力。(二)养中有医模式。养老机构可根据自身能力和服务需求,按相关规定申请开办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在100张以内的养老机构,应就近与医疗服务机构签订合作协议,通过医生定期上门服务并建立绿色应急通道,随时提供诊疗服务,有条件的可设置医务室;床位数在100—200张的养老机构,应根据自身需求设置医务室或护理站;床位数在200张以上的养老机构,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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