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救中心救护车司机管理规定
为开展“两好一满意”活动,适应目前急救事业发展需要,杜绝医疗纠纷的发生,做到专车专用,现将急救中心救护车司机的管理规定更新如下。
,统一调用。服从德州120指挥中心调遣。严格按照科室排班顺序出车,禁止私自换班。
,严禁顶撞120指挥中心工作人员,若出现违反规定通报一项罚款200元。
,态度端正,团结科室人员。
,服从医院工作安排,坚守工作岗位,值班期间不得私自停班停车,违者罚款200元。休班期间手机开通保持联系,随时准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任务。
,车载氧气、油料、燃气充足,若因车载氧气、燃油、燃气缺乏,耽误病人救治者,给予停班7天处罚。
,关心体贴病人,保障病人安全,不得以任何理由延误出车,违反者停班7天。
,违者停班7天。
(如车辆故障、交通意外等),必须及时与病人家属和120指挥中心联系,根据情况派其他车辆救护病人,若有隐瞒,停班7天。
,违者给予私收费金额的3倍罚款。
,本县内收费按照医院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本县外接诊或经科主任、护士长批准的转诊或出院的病人,按照6元/公里(单程)收费,并上交至医院财务科。司机按照60%收取成本费。
。
,不能和院外车辆交易外转病人,转诊医院必须是患者自愿就诊医院或有救治能力的三级医院,如查出私自转诊,视情节轻重给予1000—3000元罚款或停班10—15天。重复违规者则罚款后给予辞退。
,虚报出车次数、运送120病人人数,发现一次,停班7天;再次出现,停班1月;第三次出现,给予解除聘用合同。
(途中死亡除外),发现一次,停班7天;再次出现,停班1月;第三次出现,给予解除聘用合同。
,并按得分多少进行排序,每次评分名次位于最后一名的司机给予停止出车一个月的处罚。连续三次评分均为最后一名的司机,医院将解除合同,予以辞退。具体评分标准如下:(1)弄虚作假,虚报出车次数、运送120病人人数,扣20分;(2)出车状况汇报不全、私自出车、私人换车、接警出车慢,扣20分;(3)对病人服务态度差,扣20分;(4)不听从指挥,经常违规操作,扣20分;(5)不能与科室同事搞好团结,扣20分。
急救中心救护车司机认同签字:
120车辆出车费用计算表
乡镇
接住院病人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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