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 《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 《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培训 资料.ppt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基本情况以及相关条款解读1一、标准文件总体介绍(续)56号令主要规定:第六条行业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的“专用合同条款”可对《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的“通用合同条款”进行补充、细化,除“通用合同条款”明确“专用合同条款”可作出不同约定外,补充和细化的内容不得与“通用合同条款”强制性规定相抵触,否则抵触内容无效。第七条“申请人须知前附表”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用于进一步明确“申请人须知”和“投标人须知”正文中的未尽事宜,试点项目招标人应结合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和填写,但不得与“申请人须知”和“投标人须知”正文内容相抵触,否则抵触内容无效。4一、标准文件总体介绍(续)第八条“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和“评标办法前附表”用于明确资格审查和评标的方法、因素、标准和程序。试点项目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详细列明全部审查或评审因素、标准,没有列明的因素和标准不得作为资格审查或评标的依据。第九条试点项目招标人编制招标文件中的“专用合同条款”可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对《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的“通用合同条款”进行补充、细化和修改,但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5一、标准文件总体介绍(续)标准文件的适用:实施日期:自2008年5月1日起试行;试行期间:一至两年;适用范围:一定规模以上工程。今后强制---政府投资工程;适用行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公路、铁路、港口航道、水利水电、民航、信息产业、广播电视施工招标;适用发包方式:传统的施工总承包。(小型怎么办?设计+施工怎么办?)6一、标准文件总体介绍(续)编制过程:开始:2003年底;工期:近四年时间;版本:五版征求意见;征求意见:一百多家单位的意见;参与人员:专家和工作小组成员多达一百余人。其中,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中介机构和长期从事实际工作的专家占了很大比例。7一、标准文件总体介绍(续)编制目的:主要目的:规范政府投资项目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编制,从而规范招标投标活动。具体地有四个方面:统一标准。进一步统一招标文件编制依据,统一各个行业对招标投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理解和应用(条块分割、政出多门、条文法体系带来的问题),促进统一开放、竞争有序招投标大市场的形成。解决突出问题。解决招标文件编制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高招标文件编制质量,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活动。有机衔接基本建设制度,发挥制度的整体优势,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标准文件将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一系列制度,如项目法人责任制、资本金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和代建制等,有机衔接起来。学习国际上成功的做法。编制标准文件不是中国首创,欧盟、美国各州、世界银行、联合国都有自己的标准招标文件,招标采购比较规范,因此,这也是学习国外好的做法。8一、标准文件总体介绍(续)编制的四项原则:严格遵守上位法的规定。严格遵守《招标投标法》、《合同法》、《保险法》、《环境保护法》、《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与工程建设有关的现行法律法规,不作任何突破或超越。坚持立足中国国情。立足建筑业资质管理制度、人员执业资格制度、法制状况等,并积极研究吸收世界银行、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英国土木工程师协会等国际组织的有益经验。妥善处理与行业特色的关系。不再分行业而是按施工合同的性质和特点编制招标文件,定位于通用性,着力解决施工招标文件编制中带有普遍性和共性的问题,对于行业要求差别较大的事项,由各行业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规定。切实解决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针对招标文件编制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如有些领域和活动缺乏相应的规范标准和文件,没有严格贯彻执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程序不规范,方法不统一等,作出了相应规定。9一、标准文件总体介绍(续)编制意义:充分体现了国务院有关部门协作配合解决招标投标各种问题的决心和信心,标志着政府对招标投标活动的管理已经不局限于原则性的法律规范,而是结合项目管理实际和操作规程,通过合理的制度设计解决深层次问题。具体地主要有六个方面:进一步统一工程招标投标规则;提高招标文件质量和效率;规范招标投标活动;加强政府投资管理;预防和遏制腐败;促进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招标投标市场(建筑业新资质标准也开始允许跨行业了)。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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