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马克思主义群众观做好新形势下党的群众工作
高新民
中央党校党建部教授
前言
各位领导下午好!很高兴我们今天就党的群众观、群众工作做一个交流、做一个沟通。我的题目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坚持马克思主义群众观。这个“观”实际上说的是一种价值理念,怎么看待群众。这个问题之所以重要是因为一个人作为一个个体,他的全部行为就发端于两条:价值和规范。当然价值和规范是在特定的社会情境中发生的,也就是说我们的价值和规范都是和社会互动的,随着社会的变化而变化的。但是如果没有这种价值和规范,一个人的行为就无从琢磨了。价值在这里起到的作用就是一个人内心的、内在的动机。作为一个党同样如此,党的全部行为也没有别的,一价值、二规范,在这里党的所谓价值,就是我们做一切事情,制订一个政策、执行一个政策,它的价值取向、价值目标究竟是什么?那就是一个党的行为的内在动机,规范其实有制度性的成文制度也有潜规则,价值和规范共同构成了党的整体行为,这个行为同样是在特定的社会情境中发生的,得跟社会的变化大致吻合。所以我们群众观的重要性就在这里,与时俱进和社会的变化相适应,同时我们的基本价值目标也是群众观为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我们政策的出发点和归宿都是为了人民群众的利益。这个仅仅是举了一句话用以说明我们的出发点、我们的动机,重要性就在这里,我们的一种内在动机。
从这个视角出发,我讲这样几个问题:
马克思主义群众观与党的传统优势
群众观、群众工作的基本含义
群众观
群众观过去和现在其实是有变化的,马克思主义和西方其他学者的最大不同在哪里呢?我看过一些西方学者的书,说起群众来基本没好词,比如群众是盲目的、群众是非理性的、群众是冲动的,群众天然的具有平均主义倾向等等。基本是没用好词,我们不可否认,人民群众作为一个个体出现的时候也有他的弱点,的确,有的就是非理性,有的可能就把个人利益放在第一位,作为一个个体,有这样、那样的弱点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它作为一个整体,马克思彻底颠覆了传统的理论。马克思认为,群众就是创造历史的主体,这是马克思对群众理念做的一个颠覆性、革命性的理解和诠释。
我们中国共产党对群众是怎么看的?我们在说到群众的时候,难免遇到的第一个问题,谁是群众?实际上群众是一个历史的、动态的概念。中国过去历史上不大怎么说群众,顶多说老百姓。中国共产党把人民和群众这样两个概念混在一起,同样是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的一个表现,把群众抬到了主体的地位。可是群众的构成是复杂的,江泽民在
2001年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80周年大会上,明确的把各种各样的新社会阶层从私营企业主、外资高科技企业的从业人员、社会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个体工商户等等,统统界定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我以为,建设者这三个字用的非常好,这是一种政治智慧,它规避了一些说不太清楚的剥削和不剥削的问题。也就是现在经济学家,在我们社会主义制度下,这些企业家们到底是有剥削没有剥削,经济学家自己都争论不休,这样的问题我们如果陷于争论的话,我们就无法发展了。在这样的背景下,把所有的新社会阶层统统界定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只要他做的事是我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所需要的,那都是我们的群众。就给我们留下了这样一个丰富的遗产,我个人认为这的确是一个政治智慧。
回顾这个历程,可以看出来,群众是历史的、动态的概念。在今天只要你做的事是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做的事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有好处,我们就得承认他是我们的人民群众,我们的服务对象就是我们的人民群众,我们只能做这样的理解。
党群关系
出于这样的一种对群众的界定,再来看党群关系。做任何工作都是一对主体,有的工作是一个客观事务,事是客体,那么做工作的人是主体。可是党群关系不一样,虽然党生活在群众之中,党生存于群众之中,现在我们执政了我们掌握政权,过去我们不执政就是靠着社会、靠着群众的支持才生存下来的。这样说我们是生存于社会之中的组织。可是从工作的角度来讲,必定要有人去做工作,做工作的是谁?是党,是我们的干部队伍,这是我们做工作的主体。那么被做工作的人就是群众,实际上是一对概念,两个主体。在这两个主体里面虽然我们向群众做工作,可是我们不得不承认,群众是党群关系中的主体。
什么意思?群众有权利选择党,党没法选择群众,所以在党群关系上群众是主体。当然还有更深层次的理论问题,比如群众是什么主体?群众是创造历史的主体,这是从动态的发展来看,创造历史。马克思都说了,人类首先必须吃和住,然后才能从事其他活动,那么直接从事物质资料生产的基本都是群众。再比如,群众还是权力的主体,权力是谁给的?人民给的,授权的主体应该是人民。政治统治反应的是人民的意志,这就叫做主体,作为一个政治统治而言,就衍生出来他是权力的主体。
再比如讲,人民群众还是价值的主体。共产党所做的一切事,为什么要有共产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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