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工委落实《基层组织条例》自查报告《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落实情况专项检查重点内容根据《条例》规定,重点对责任是否落实、改进作风是否有力、党内生活是否严格、作用是否发挥、组织是否健全、制度是否坚持、保障是否到位等进行检查,主要是7个方面。 。各地各部门党委是否把机关党建工作列入议事日程,摆在重要位置,纳入述职评议考核内容;各省区市是否根据《条例》制定了实施办法,地方党委常委会是否每年听取一次机关工委工作汇报;机关工委是否严格按标准审批所属机关基层党组织选出的书记、副书记,是否对所属机关基层党组织落实条例情况进行督查并每年向同级党委报告;部门党组是否每年至少听取一次工作汇报并定期讨论、研究、指导机关党建工作,是否按规定设置机关基层党组织办事机构,并将机关党组织活动经费列入行政经费预算。 。各地各部门党委是否认真抓好教育实践活动各项整改任务落实,推进专项整治落地生根;部门党组是否认真执行中央出台的各项改进作风制度规定,围绕事权财权人权建立和公布权力清单,不断扎紧织密制度“笼子”;机关工委是否积极开展机关作风和行风评议监督工作。 。是否坚持“三会一课”,按期高标准召开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定期开展党员党性分析评议;是否定期向部门党组和本单位负责人汇报机关思想政治工作情况;是否落实机关党员对基层党组织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是否开展党务公开,及时公布党内信息。 。是否协助党组管理机关基层党组织和群众组织的干部;是否配合干部人事部门对机关行政领导干部进行考核和民主评议;是否对机关行政干部任免、调动和奖惩提出意见建议。 。是否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参加党组织生活等进行监督;机关基层党组织专职书记或者副书记,是否列席本部门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部门党组以及本单位负责人召开的有关会议;是否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机关党员干部大会,听取本部门主要负责人通报工作情况。 。市、县机关和机关直属单位党组织是否健全;机关基层党组织是否按期换届;书记是否由部门党员负责人兼任或由同级党员干部专任。 。是否按照机关工作人员1%—2%的比例足额配备专职党务工作人员;是否对党务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定期安排机关党务工作人员特别是机关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到党员干部培训机构进行轮训;党务工作人员与行政、业务工作人员之间是否进行交流。******** 关于《条例》贯彻落实情况的自查报告*****党支部成立于XX年8月,现有中共党员22名,预备党员2名。公司党支部成立以来,在市直机关工委的正确指导下,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定和各项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发扬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充分发挥党的思想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把服务中心、建设队伍贯穿始终,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创造力、战斗力,提高党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扎实工作,敬业奉献,全面推进公司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按照机关工委的要求,公司党支部结合工作实际,对照《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规定,重点抓住党建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矛盾,有侧重地开展自查,对需要重点落实的工作逐一进行了认真的自查,做到了自查的有效性和针对性,对当前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矛盾,提出了具体的意见和建议。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一、《条例》的贯彻落实情况及主要经验做法公司党支部党组织的设置情况。按照《条例》的规定,公司党支部自成立之初就召开了全体党员大会,通过无记名投票表决,选举产生了党支部书记和其他委员,并上报了上级党组织批准。根据公司工作需要,本着精干、高效和有利于加强党的工作的原则,配备了专职党支部副书记,党支部的活动经费列入了公司行政经费预算,保障了党支部工作的正常运转。公司党员队伍建设情况。一是按照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要求,公司建立健全了让党员经常受教育、永葆先进性的长效机制,做到经常性教育和集中培训相结合。通过购买学习资料、订阅党报党刊等方式,保证党员每年参加教育培训的时间不少于24学时,公司班子成员不少于40学时。同时拓宽党员受教育的渠道,公司每年进行一次集体活动,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参观革命烈士陵园,学习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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