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之重(经济学,文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吉林大学校训:求实创新、励志图强。(现己改为院训!)纪律处分的种类分为:(一)警告;(二)严重警告;(三)记过处分;(四)留校察看;(五)开除学籍。学生应该提前十分钟进入考场,必须带上有效证件(校园卡)按指定座位入座,考试开始后迟到20分钟者不准参加考试,无正当理由者,按擅自缺考论。考试二十分钟后方可交卷,离开考场。学生累计达到六门(含六门)至八门非任选课补考或重修不及格而未取得学分,经学校批准,应予留、降下一年级。学年学分制学生累计达到九门以上(含九门)非任选课不合格未取得学分者,退学!!单项奖学金是为鼓励学生全面发展、充分发挥自身特长而设立的,包括外语优秀奖,学术与科技创新奖,文体活动奖,社会实践奖学生因故请假,必须在正式的请假单上标明请假原因、请假人以及请假的起始时间和结束时间和批准人。请假三天(含三天)以内由辅导员批准,超过三天由系学生主管工作领导批准,请假一周以上则由学生工作部批准。因病请假者,在校期间需出示校医务室或指定医院诊断书;开学前因病请假需持县级以上医院诊断书,并经辅导员和系主管学生工作领导批准考试期间及节假日前后一般不受理电报,电话等方式的请假。如有特殊情况,须经系主管学生工作领导批准。学生考勤由班委会团支部成员分工负责,由辅导员进行监督并负责公布考勤结果,一学期内学生旷课超过10学时和病事假超过4周者,上报学生工作部。一学期内累计请假超过4周者按休学处理每缺席一天按旷课5学时记学校对学生的处分,应当是程序正当,证据充足,依据明确,定性准确,处分恰当学生休学一般以一年为期,特殊情况经学校批准可续休,在读期间可休学两次,休学期间医疗费用按医疗保险有关规定办理学院尊选“十一五”保证质量上规模,“十二五”稳定规模创品牌的发展思路,确定“综合性,应用型,开放式,有特色,居前列”的办学定位学科专业:行政管理系,艺术系,中文系,外语系,化学与药学系,建筑学系,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系系,国际经济与贸易系,工商管理系,旅游管理系,机电工程系,物流与信息管理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系,音乐系(14个系)新生入学后,学校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后予以注册,取得吉林大学珠海学院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吉林大学珠海学院实行学年学分制学生按学校教育教学计划规定修读的必修课,限选课(不含任意选修课)考试成绩不合格,且符合补考规定的,须参加补考。补考时间原则上安排在下一学期开学后的第一周。补考成绩达到及格以上者,学。学生休学一般以一年为期,特殊情况经学校批准课续休,在读期间可休学两次,累计休学年限不得超过两年(即仅可待校6年)校园内禁止流动商贩和学生组织的经商性活动。禁止在校内贩卖私包汽车车票奖学金分学年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大四学年不予评选。奖学金统一由学生管理部门组织评审。一等奖2000元,评选比例不超过学生数的4%二等奖1000元,评选比例不超过学生数的8%三等奖500元,评选比例不超过学生数的13%单项奖学金:奖励标准为300元,评选比例不超过学生数的10%社会实践奖: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服务社会,社会效益突出者写出具有一定学术价值和应用价值的作品,论文和社会调查报告,并在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者在学习实践,专业实习中综合能力较强,工作踏实认真,取得突出成绩者有较强的社会工作能力,开展社会公益活动,工作踏实认真,取得突出成绩者积极开展学生活动,热情为同学服务,在校内外形成良好声誉者文体活动奖:在文艺,体育工作方面做出突出贡献者在各类文艺,体育竞赛中取得突出成绩者外语优秀奖:参加全国英语四级考试并成绩优秀者大学三年级以前通过全国英语六级考试者市级以上英语竞赛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者学术和科技创新奖:积极参加学术活动和科学研究并取得突出成果者在各类学科竞赛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者在公开发行的学术,科研刊物上发表文章者在各类创新活动中,构思新颖,有创意,成绩突出者优秀学生由吉林大学珠海学院颁发荣誉证书,不另发奖学金。每学年的评选比例不超过学生总数的额5%。优秀学生干部每学年按不超过学生人数3%比例评选,颁发荣誉证书,同时发放奖学金400元。优秀学生的具体条件:思想进步,努力学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热心为同学服务,积极参加集体活动达到大学生体育锻炼合格标准荣获优秀学生称号的同学必须是该学年一,二等奖学金的获得者优秀学生干部的具体条件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德才兼备,品学兼优,成绩占全专业学习成绩的前50%,且学年内没有考试不及格课程主动承担社会工作,热心为同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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