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关键是依法治权-行政管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关键是依法治权 赵莉莎(中共临沂市委党校,山东临沂276005)摘要: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做出了战略部署。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关键是依法治权,而依法治权就是对公权力进行有效的规范、制约和监督。关键词:依法治国;依法治权;公权力中图分类号:D92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8207(2015)08-0043-05收稿日期:2015-05-20作者简介:赵莉莎(1983—),女,山东临沂人,中共临沂市委党校基础理论教研部讲师,山东大学政治学理论专业硕士,研究方向为政治学。基金项目:本文系中共山东省委党校课题“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关键是依法治权”的阶段性成果。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描绘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宏伟蓝图。全面依法治国,离不开对公权力的有效制约、监督和规范。从这个意义上说,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点和难点就在于如何有效地授权、用权和控权,而依法治国的关键在于依法治权。所谓依法治权,就是指把国家公权力置于法律之下,使其受到法律的制约,防止其被滥用。《韩非子·有度》载:“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核心在于规范公权力的实施主体,因此,党中央反复强调:“建设法治政府,就是为了使行政权力授予有据、行使有规、监督有效,做到依法治官、依法治权,防止行政权力的缺失和滥用,带动全社会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1]也就是说,依法治国,必须从依法治理“公权力”开始。公权力是在公共管理过程中由政府官员及其相关部门掌握并行使的,用以处理公共事务、维护公共秩序、增进公共利益的权力,它包括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还包括执政党的权力、武装力量的权力等等。为了保证公权力的顺利而有效实施,法律赋予了其强制力,这就使得公权力占有一定的优势地位,也决定了依法治权在依法治国中的重要地位。在现实生活中,只有掌权者有机会随心所欲滥用权力甚至操纵公权力为私利服务;或者借助公权力凌驾于法律之上,对社会法治产生极大的破坏力。因此,制约公权力即依法治权,直接关系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等法定途径,赋予国家机关和公职人员来行使公权力。但无论形式如何转换,人民都是公权力的所有者,因此为了保证公权力的合法有效行使,必须坚持依法治权。纵观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过程可以看到,各种问题的存在,如经济犯罪增多、腐败现象增加等,在很大程度上都是由于法律法规没有得到很好的贯彻执行,或是由于未履行法定职责造成的。从根本上说,是没有有效治理公权力的结果。所以,在新的历史时期,要全面深化改革,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真正实现依法治权,就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核心在于实现依法治权,依法治权应包括三个层面:依法授权、依法用权和依法控权。一、依法治权的前提是依法授权依法治权要求权力的来源合法。权力法定,权自法出,是依法治权的基础,换言之,就是权力的获得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履行法定程序。依法授权是现代社会执政党权力运作的一般规律,也是依法治权的前提和根本保障。在现代社会,行政管理的有效实施是以行政权力的合法性为前提的,也就是说,若使执政更加科学、规范和有效,就必须按照法定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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