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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进办法.doc


文档分类:法律/法学 | 页数:约3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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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引进高层次专业人才暂行办法 为吸引我院教育事业发展急需的高层次人才,完善师资队伍结构,加强学科专业建设,提高办学水平,特制定本暂行办法。一、引进对象和条件1、55岁以下教授、研究员、高级工程师等正高级职称,能担任学科专业学术带头人。2、40岁以下博士和具有硕士学位以上的副教授,能成为教学科研骨干。3、40岁以下有行业实践经验和突出业绩,能主持实践教学和研发项目的业务骨干。4、上述人员中获得省级以上教学科研奖励或有留学经历的优先引进。5、引进的高层次人才至少应在我院服务8年。二、引进程序1、制定引进人才计划。学院根据学科专业和师资队伍建设的需要,制定和公布引进人才的计划。2、引进前必须严格考核。用人单位应对引进人员的思想表现、工作能力、业务水平、教学科研成果和身体状况及家庭情况等进行认真考核了解,并提出相应安排意见。3、引进与否须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集体研究,同意引进的,将《引进专业人才考核表》、学历证书和职称证书复印件等材料,按有关程序报批,并签订聘约。三、引进对象的待遇1、符合引进条件第1、2项的,人事关系挂在福建师范大学编制内;其他按《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人事管理规定》办理。2、引进人员按《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人事管理规定》享有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3、科研资助费:理工科正高8万元,博士、副教授5万元;文科正高3万元,博士、副教授2万元。4、购房补助费与安家费:正高30万元,博士、副教授20万元;其中首付50%,余额按服务期分年支付。5、配偶可安排相应工作,并可解决子女入托或到我校附中附小就学。6、未获专业技术职称的,学院参照有关任职条件可先聘任相应职务并提供相应待遇,之后按正常程序评审相应的职务任职资格。四、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并授权学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附:《引进高层次专业人才考核表》引进高层次专业人才考核表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何时何校何专业毕业及修业时间最高学位职务、职称身体状况配偶姓名出生年月入伍时间身体状况何时何校何专业毕业及修业时间最高学历职称、职务子女情况政治思想表现及教书育人方面考核情况科研考核情况考核组成员姓名职务、职称姓名职务、职称考核组考核意见负责人:年月日院党政联席会(含配偶安置)意见负责人盖章: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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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19-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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