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份“主题党日”活动方案今天给大家带来了2018年5月份“主题党日”活动方案,有需要的小伙伴一起来参考一下吧,希望能给大家带来帮助!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相关部门单位: 根据学校“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部署,结合实际,现就做好2018年5月份“主题党日”有关活动通知如下: 一、学习时间 2018年5月22日下午3:00开始。二、学习主题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学习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维护《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权威,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环境。三、学习地点及对象由二级党委统筹所辖三级党组织开展学习研讨。地点: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统筹安排。对象:全体教职员工(含党员、非党员职工),学生党员(含预备党员)。四、学习内容及要求(一)学习《2018年xx省委巡视工作计划》内容:2018年xx省委巡视工作计划(学校主页“校内通知”栏中下载) 要求:一是各党支部书记带头原原本本将巡视计划通读,做到人人皆知,全覆盖。二是对照巡视工作计划,结合本职工作,尤其是三会一课、党的十九大精神学讲话等是否学录是否完善等。(二)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内容:逐章逐条学习领会监察法。要求:一是在开展本次主题党日活动之前,要求全体党员(含非党员)通读《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一遍,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基本内容、框架结构等,尤其要了解“监察范围和管辖”内容,并结合本职工作实际,思考高校教师及公立医院医生是否属于监察法监察范围?。对于学习过程中存在的不理解不明白的问题,可在活动开展前提交至各党支部书记处汇总后统一上报,以便解答。二是在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时,各党支部书记逐章逐条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并密切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开展以下讨论: (一)如何适应在监督情况下开展工作; (二)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包括哪些,监察法监察对象范围是包括哪些?高校教师及公立医院医生是否属于监察对象? (三)为什么说“学习监察法,不仅仅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事”。五、有关要求 。各基层党组织书记要高度重视此次学习的意义,组织好党支部的集中学录工作。要求每个党支部学录在已下发的《基层党组织工作记录本》上,做到有迹可循。党员(含预备党员)要在《党员学录,其余人员不指定具体记录本,但也应当做好学录备查。 。请各二级党组织于2018年6月10日前将学习情况总结。包括考勤情况、学习讨论情况,建议意见、相片等汇总报送组织部(电子版),汇编成册的材料留存在所在二级党组织中,以备今后检查。 。此次主题党日活动由二级党组织自行开展督查,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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