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内部讲师管理办法总则为建设一支德绩优良的内部讲师队伍,提升员工和组织能力,规范内部讲师培养、激励和考核等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人力资源部负责内部讲师的选拔、培养、授课、考核、激励等相关工作的组织和管理。内部讲师素质与职责内部讲师基本素质要求:具备优良的品德,认同公司企业文化,富有责任心,乐于分享。掌握教学的基本方法,具备良好的演讲和沟通表达能力。对于课程涉及的专业领域,具有扎实的知识基础、丰富的实践经验及独特见解。内部讲师基本职责和义务:积极传播和实践公司文化和价值观,不传播负面信息。根据公司培训规划,有针对性地开发和优化课程。严格按照公司培训规范和流程开展授课。如不能根据已确认的计划授课,须提前3个工作日反馈给人力资源部。协助课程的组织,培训效果评估等后续工作。未经公司批准不得向第三方提供培训服务或相关培训材料(如培训课件等)。内部讲师认证由公司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相关领域专家、人力资源部人员等组成认证小组,负责对内部讲师资格进行认证。初级讲师认证程序员工向人力资源部提交《内部讲师申请表》、课程资料。人力资源部初审后组织申请人进行试讲。由讲师资格认证小组对课程教案和讲授能力等进行评审。评审小组人数原则上不得少于3人。评审合格者参加内部讲师(TTT)专业培训,通过考核方可开始内部授课。在本办法发布前已在公司内部授课且培训满意度较高的讲师经人力资源部审核可免于内部讲师认证。高级技术专家和同级经理人(含公司领导),可免于内部讲师资格认证,但其讲授的课程须经过评审。年度内有效授课(定义按第十六、十七条享受积分的课程,下同)3次以上,且平均授课满意度达到80%及以上的,则在下年度升级为中级讲师。在下年度为达到上述条件的,则取消中级讲师资格。年度内有效授课3次以上,且平均授课满意度达到90%及以上的,则在下年度升级为高级讲师。在下年度为达到上述条件的,则取消高级讲师资格。课程开发课程教案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两方面的文档:演示文稿及学习材料,是指讲师在培训现场展现于学员的基本讲义教材(如PPT)、课前或课后辅导学员理解的教学材料。试题和参考答案,是指讲师为考察学员学习情况而拟定的测试题目及参考答案,考察方式含书面测试、上机测试等。内部讲师开发的课程资源归公司所有,须提交人力资源部存档。内部讲师须配合人力资源部定期对课程内容进行更新和优化。内部讲师的考核激励授课满意度考核。每次授课后,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学员进行授课满意度调查。年均培训满意度低于70%的,取消其内部讲师资格。公司对内部讲师实行积分激励。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即可享受积分:培训前上报的授课计划及课件经人力资源部审批通过。学员人数为10人以上。培训满意度达80%及以上,参与满意度调查的人数不少于受训人数的2/3。以下情况不计分:公司或各部门组织的各类工作会议。各部门自行组织的针对部门内部成员的培训及交流活动等。外出培训后的例行分享。试讲以及其它非正式授课。公司领导开展的、上级对其下属开展的各项培训。学员人数在10人及以下。培训课时不足1小时。属于部门业务职能范围的授课,包括向客户、公司销售区域、外部机构举办有关产品的培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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