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第 1期山东社会科学
总第 209期 SHANDONGSOCILSCINCES
小微企业民间金融支持与制约研究
杨春柏
(武汉大学社会保障研究中心,湖北武汉 430072;宜春学院,江西宜春 336000)
[摘要] 小微企业是我国经济发展中最为活跃的群体之一。但是,不少小微企业受正规金融机构门槛
的限制,只能依靠民间借贷融资寻求自身发展。我国民间资金已从剩余资本发展成为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
并在农村经济、民营经济和社会发展进程中起到了巨大的支持作用。如何引导民间金融发展,让民间金融更
好地为小微企业服务:从制度上规范民间金融;拓展民间资本投资渠道;优化民间金融服务的外部环境;小微
企业立足自身发展是根本。
[关键词] 民间金融;小微企业;民间借贷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 -44[203]01-07 -0
小微企业是我国经济发展中最为活跃的群体之一。但
是,不少小微企业受正规金融机构门槛的限制,只能依靠民
间借贷融资寻求自身发展。民间金融对于小微企业的融资
作用已为政府和社会认可,但如果我们循着民间金融发展的
轨迹进行深入探寻,则在肯定民间金融正向作用的同时也不
难发现其对小微企业发展的制约。如何用好、用活民间金融
这把“双刃剑”,引导民间资本发展民间金融业,构建多形式、
多层次、宽领域的多元化金融服务体系,推动民间金融更好
地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是本文需要探讨的问题。
一、民间金融发展简要回顾
民间金融是为适应民营经济的发展需要而产生的,是民
营经济创业和小微企业运作融资不可或缺的资金渠道。民
间资金作为一种关系型融资,已成为小微企业资金来源的重
要渠道。调查显示,早期的民间金融实则为民间借贷,主要
可分为四类:
一是“友情借贷”,又称低利率互助式借贷。研究表明,
我国的民间借贷主要发源地在农村,尤其是东部沿海地区农
村,如浙江、福建、广东等地。从 1986年开始,农村民间借贷
规模已经超过了正规信贷规模,而且每年以 19% 的速度增
长。①这种互助式借贷,最早起源于温州地区农村民间,俗称
“合会”、“抬会”。这种以“会”的形式出现的互助式借贷最
初不具备营利性,只是亲友间相互筹集资金、轮流使用,如某
个家庭需盖房、婚丧嫁娶或置办大物件时,“会”里的资金可
以低利率借给这个家庭,而维系这种借贷关系的主要是亲友
邻居知根知底的信誉。改革开放后,温州迅猛发展起来的个
体工商业,在传统金融机构无法获得贷款支持的情况下,主
要是通过这种互助借贷的形式获得资金,“会”也就逐渐演变
为今天人们熟知的民间借贷。据统计,1985年,仅温州市乐
清县,“会钱”发生的资金额就高达 12亿,入“会”者多达 5万
多户,占全县总户数的 20%以上。这种民间“会”的特点:借
款主体大多为自然人、家庭户,融资的用途主要是为了应对
短期急需资金需求,融资金额小、利率低。
二是“有偿借贷”。特点是较高利率水平同时基于一定
的信用而发生的借贷。借款主体主要是小本经营的家庭作
坊,农工商兼营的初创小微企业。这类借款主体大多是企业
初创不久,自有资金不多,遇到宏观经营环境恶劣、行业竞争
加剧或市场淡旺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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