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残等级鉴定申请书黔西南州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人:,男,汉族,1973年5月13日生,家住,身份证号码,系贵州省晴隆县丰久丰紫马煤矿工伤职工,联系电话申请事项;伤残等级鉴定申请事由:申请人2013年8月5日在马鳖县紫马煤矿11902工作层采煤机尾卸冷却水管时,被铁丝回弹打伤左眼,经黔西南州人民医院诊断为:右足压砸伤;左眼钝挫伤:1,球结膜裂伤,2,结膜多发异物留存,3,视神经挫伤,为工伤,申请人伤情基本稳定,现已出院,至今,申请人头部头痛,左眼视物模糊(超过半米即彻底看不见)劳动能力明显下降,给今后的生活和工作带来极大不便。申请人所受伤害经晴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决定书》晴人社工伤认定字(2013)070号)认定为工伤,特向黔西南州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诚望贵会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对申请人所受伤害给予伤残等级鉴定为谢!此呈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人:2013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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