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遗产的标准两个前提:①真实性(最基本的前提)②保护管理(由相关管理机构,制定法律规章还有经费)文化遗产:《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规定,属于下列各类内容之一者,可列为文化遗产:1、文物:从历史、艺术或科学角度看,具有突出、普遍价值的建筑物、雕刻和绘画,具有考古意义的成分或结构,铭文、洞穴、住区及各类文物的综合体;2、建筑群:从历史、艺术或科学角度看,因其建筑的形式、同一性及其在景观中的地位,具有突出、普遍价值的单独或相互联系的建筑群;3、遗址:从历史、美学、人种学或人类学角度看,具有突出、普遍价值的人造工程或人与自然的共同杰作以及考古遗址地带。世界文化遗产的具体评定标准共有六个,符合其中任意一条(除了第六条不能单独存在)就可以入选《世界遗产名录》:例如金字塔,长城。——例如:凡尔赛宫(欧洲建立最早的,规模最大的,布局和规格影响欧洲两三个世纪),例伊朗的波斯波力斯宫是波斯帝国时期留下的,壁上的雕刻反映了波斯当时的情况,各国进贡情况,是文化证明。复活节岛,只遗留了巨大的石雕像,其他古物没有留下,只有靠石雕像来研究当时的历史。。区别于第二条,典范是指更多方面的影响,例如梵蒂冈,影响6-7世纪,,例如印第安人保留区;。此条款不能单独成立。例如耶路撒冷、自由女神像自然遗产《保护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公约》给自然遗产的定义是符合下列规定之一者:1、从美学或科学角度看,具有突出、普遍价值的由地质和生物结构或这类结构群组成的自然面貌;2、从科学或保护角度看,具有突出,普遍价值的地质和自然地理结构以及明确划定的濒危动植物物种生态区;3、从科学、保护或自然美角度看,只有突出、普遍价值的天然名胜或明确划定的自然地带。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自然遗产项目必须符合下列一项或几项标准并获得批准:1、构成代表地球演化史中重要阶段的突出例证;2、构成代表进行中的重要地质过程、生物演化过程以及人类与自然环境相互关系的突出例证;3、独特、稀有或绝妙的自然现象、地貌或具有罕见自然美的地带;4、尚存的珍稀或濒危动植物种的栖息地。文化景观及其他文化景观这一慨念是1992年12月在美国圣菲召开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委员会第16届会议时提出并纳入《世界遗产名录》中的。这样,世界遗产即分为:自然遗产、文化遗产、自然遗产与文化遗产混合体(即双重遗产,我国的泰山、黄山、蛾眉山——乐山大佛属此)和文化景观。文化景观代表《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第一条所表述的“自然与人类的共同作品”。一般来说,文化景观有以下类型:1、由人类有意设计和建筑的景观。包括出于美学原因建造的园林和公园景观,它们经常(但并不总是)与宗教或其它纪念性建筑物或建筑群有联系。2、有机进化的景观。它产生于最初始的一种社会、经济、行政以及宗教需要,并通过与周围自然环境的相联系或相适应而发展到目前的形式。它又包括两种类别:一是残遗物(或化石)景观,代表一种过去某段时间已经完结的进化过程,不管是突发的或是渐进的。它们之所以具有突出、普遍价值,还在于显著特点依然体现在实物上。二是持续性景观,它在当今与传统
世界遗产的标准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