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镇建设示范项目和新型城镇化示范县工作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项目名称百镇建设示范项目和新型城镇化示范县工作经费项目单位河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管部门评价类型事前评价□事中评价□事后评价R评价方式:部门(单位)绩效自评评价机构:部门(单位)评价组河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10月30日河池市财政局(制) 一、-(万元)10实际到位资金(万元)10其中:中央财政其中:中央财政自治区财政自治区财政市县财政10市县财政10其它其它实际支出(万元)10二、项目支出明细支出内容计划支出数实际支出数(经济科目)、项目绩效情况预期(或调整后)实际项目绩效目标及实施计划完成情况积极稳妥扎实推进新型城镇化示范县建设,增强重点镇辐射带动能力。了解、掌握我市新型城镇化示范县、百镇建设、少数民族乡、乡改镇建设项目各项目工作进展情况,新型城镇化示范县建设得到有效推进综合得分95自评等次优秀四、评价人员姓名职称/职务单位签字陶华村镇科科长河池市住建局陆柏锦财务科科长河池市住建局覃肖怡财务科科员河池市住建局填报人(签字): 年月日评价组组长(签字): 年月日中介机构负责人(签字并盖章): 年月日百镇建设示范项目和新型城镇化示范县工作经费自评报告根据《河池市2018年度考评市直单位指标体系及评(扣)分细则》(河绩办发〔2018〕32号)精神,2018年10月25日,河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了自评工作组,对百镇建设示范项目和新型城镇化示范县工作经费项目开展了自评工作。形成自评报告如下:一、项目基本概况(一)《关于印发自治区第二批百镇建设示范工程建设项目计划表(2015—2017年)的通知》(桂建村镇〔2015〕92号、《关于印发自治区乡改镇建设项目计划表(2016-2018年)的通知》(桂建村镇〔2016〕115号)、《关于印发自治区第三批百镇建设示范工程建设项目计划表(2016——2018年)的通知》(桂建村镇〔2016〕46号)、《关于印发自治区第二批少数民族乡建设项目计划表(2016—2018年)的通知》(桂建村镇〔2016〕50号)、《关于下达新型城镇化示范县建设项目计划(2016-2019年)的通知》(桂建村镇〔2016〕92号)、《关于下达2016-2018年广西乡土特色示范村建设项目计划的通知》(桂建村镇〔2016〕137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统筹全市城乡发展,积极稳妥扎实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增强重点镇辐射带动能力,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全面提升大县城综合实力,我单位负责开展项目建设工作。,成立市一级督查小组定期或者不定期到各县(区)督查、验收进行督查。同时组织各县(区)开展年初工作计划会、年中推进工作会、年底总结会议。,下达时间为2017年,经费年内使用完毕。(二)项目绩效目标。积极稳妥扎实推进新型城镇化示范县建设,增强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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