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的“制度感”和制度的“历史感”最早把历史和制度引入经济学分析的是古典经济学,马克思的经济学理论是把历史,制度引入经济分析最完美的理论。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相互作用的原理至今仍有对现实的巨大解释能力。经济学方法论的边际革命之后,新古典经济学占据了统治地位,马歇尔和瓦尔拉斯认为经济中存在着局部和一般的均衡点,在这一点上“各种因素相互抵消和相互作用使所有的因素都保持不变”。按照这种经济观,制度是作为外生变量给定的,生产和生产率被视为资源与递减的边际收益相结合的一个函数,无论在石器时代还是在今天的信息技术条件下,这个函数的运动方式是不变的。从这个角度说,他的分析既没有“制度感”也没有“历史感”,本文仅把历史简单地限定在经济史上。同新古典经济学相比,新制度经济学派就有了“制度的感觉”,科斯发现新古典经济学作为外生变量给定的制度本身运行存在交易成本,诺斯则以新制度经济学的理论为核心,在对新古典假设进行修订的基础上分析历史,给人一种“历史的感觉”。并且诺斯宣称自己超越了马克思的社会发展理论,对社会制度变迁作了令人信服的解释。诺斯真得超越了马克思吗?本文将从两个方面对比马克思和诺斯的理论。得出自己的结论。一历史和制度在马克思的理论中,制度是由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两个相互联系的层次组成。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既有原生和派生的关系,又有互动的关系。经济基础是原生的,上层建筑是派生的;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上层建筑反作用于经济基础。首先要分析作为整个社会制度的经济基础的生产力和与之相适应的生产关系,然后才能对耸立在这个基础上的道德和法律等上层建筑的性质作出合理的说明。马克思认为历史就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辨证关系的不断运动过程。新古典经济学在不考虑社会制度因素条件下,将自己的理论体系建立在关于经济人的两大基本假定和一个基本信条基础上。第一个基本假定是经济人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第二个基本假定是经济人行为的完全理性;一个基本信条是市场完全竞争将能够解决一切矛盾和问题使社会各方面的利益达到最好的程度。但这种假定和信条有些脱离现实,因此,新制度经济学对这些假定和信条作了修订。具体来说有四点:1主张采取经济人行为的有限理性假定;2主张采取机会主义行为倾向的假定;3主张引入制度因素的分析;4引入交易成本的概念。从这些修订过的假定出发,诺斯对制度下的定义是:“制度是一个社会的游戏规则,或更规范地说,它们是为决定人们的相互关系而人为设定的一些制约”,包括正规约束,非正规约束。在诺斯看来,制度的主要功能就是通过内部和外部两种强制力来约束人的行为,防止交易中机会主义行为,以减少交易后果的不确定性,帮助交易主体形成稳定的预期,从而减少交易成本。诺斯认为历史表现为制度变迁,即“制度创立,变更及随着时间变化而被打破的方式”,还包括“对构成制度框架的规则,准则和实施组合的边际调整”。从上面的分析不难看出马克思和诺斯都认为历史和制度是两个不可分割的概念,历史表现为制度变迁,制度变迁和生产力又密切结合在一起,尽管对两者之间的关系,马克思和诺斯的解释不同,但是他们的解释有一个共同点,对历史都有某种“制度感”。二历史的“制度感”把历史和制度分析引入经济分析是马克思和诺斯的相同点,他们都认为作为历史的制度变迁和生产力之间有着某种联系,都用把制度因素作为分析生产力发展,社会经济进步的主要因素,对历史有着相当强的“制度感”。让我们对比一下。马克思曾把自己的唯物史观表述如下:“人们在自己生活的社会生产中发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关系,即同他们的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应的生产关系。这些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基础,即有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层建筑树立其上并有一定的社会意识与之相适应的现实基础。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不是人们的意识决定人们的存在,相反,是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社会的物质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便同它们一直在其中活动的现存生产关系或财产关系发生矛盾于是这些关系便由生产力的发展方式变成生产力的桎梏。那时社会变革的时代就到来了。随着经济基础的变更,全部庞大的上层建筑也会或慢或快的发生变革。”在马克思看来,生产力的发展是社会制度变迁或历史演进的根本动力。“人们为了能够‘创造历史’,必须能级够生活。但是为了生活,首先就需要衣,食,住以及其他东西。因此第一个历史活动就是生产满足这些需要的资料,即生产物质生活本身。”而“随着工业的发展,现实财富的创造较少的取决于劳动时间和已消耗的劳动量,……相反的却取决于一般的科学水平和技术进步,或者说取决于科学在生产中的应用。”一定社会经济的技术进步则是人类社会在探索自然奥秘和生产实践中世世代代积累起来的科学和技术知识存量。科学和技术知识存量的增长是个自然历史过程,不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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