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婴幼儿衣物用洗涤剂》编制说明(送审讨论稿)标准编制工作组二○一七年九月行业标准《婴幼儿衣物用洗涤剂》编制说明(征求意见稿),下达制定行业标准﹙项目编号2014-1704T-QB﹚。,标准化秘书处在落实了该标准的制定计划后,分别与相关企业进行了标准制定内容的意见征询,同时参考该产品的市场调查情况拟了草案稿,于2015年10月9日召集10余家相关企业在太原进行讨论。修改草案稿后,又于2016年4月11日在广州再次召集15余家相关企业进一步研讨,在此基础上起草征求意见稿,并征求了部分企业的意见。。当今,随着我和生活质量的不断提高,针对婴幼儿在健康卫生方面的事和物受到了更加倍的关注。因此,婴幼儿衣物用洗涤剂的发展有市场、有潜力,需要制定婴幼儿衣物用洗涤剂标准来对该类产品进行规范与引导。,其内容涉及到性能、对人体和环境的安全性以及经济实用性等。标准中所规定的项目指标应能较全面的控制和评价产品质量,既考虑能满足国家发展的要求,更要能满足人民生活的需要。要以促进产品配方技术进步及保证产品质量安全为前题,标准应尽可能的减少其执行成本以及指标规定带给产品的发展限制。要以所设项目科学,控制指标合理为原则。“婴幼儿专用洗衣液”改为“婴幼儿衣物用洗涤剂”理由如下:1、秘书处与2015年10月(太原)和2016年4月(广州)召开了两次该标准的起草研讨会,会上多家企业提出应重新斟酌该标准名称;2、根据目前市场调查,鉴于市场常用织物洗涤剂主流产品有粉状和液体状,而“婴幼儿专用洗衣液”仅限于液体类,使标准包括的产品范围受限;3、名称中的“专用”两字不妥;4、标准名称改为“婴幼儿衣物用洗涤剂”,按产品性状分为洗衣液、洗衣粉(含洗衣皂粉)。,相对抵御外界刺激的能力较弱,有容易过敏等特点。为确保产品对环境和人体的安全,标准对产品配方中所用原料如:表面活性剂、防腐剂、着色剂、香精等提出了规定。即所用表面活性剂、防腐剂、着色剂应符合GB/T26396《洗涤用品安全技术规范》中相关规定。所用香精应符合GB/T22731《日用香精》、性能、形状等情况,对各类型产品去污力分别给出了对应的规范性条款。即:液体类产品以QB/T1224《衣料用液体洗涤剂》中洗衣液的指标要求,粉类产品以GB/《洗衣粉(含磷型)》和GB/《洗衣粉(无磷型)》的对应指标要求;洗衣皂粉产品的应符合QB/T2387《洗衣皂粉》规定。,尤其需考虑其穿着时的安全性。如婴儿容易啃咬穿着的衣物,幼儿爱动容易出汗等,因此衣物上洗涤剂的残留可能会对婴幼儿的健康产生影响。故本标准设置了婴幼儿衣物用洗涤剂漂洗后残留,用以考核该产品是否易漂洗、残留少,并规定了漂洗残留限值。,取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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