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推广数字化城市管理模式工作计划(征求意见稿)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发〔2018〕37号)、中共湖南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湘发〔2018〕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快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确定改革任务的通知》(建督〔2018〕93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湖南省城市双休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湘政发〔2018〕74号)等文件精神,为保证我市数字化城市管理模式推广工作高效、有序实施,特制定本工作计划。一、工作目标市区县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发挥牵头作用,按照住建部、省住建厅推广数字化城市管理模式的相关文件精神,加快建立张家界市区县两级数字化城市管理模式和数字(智慧)化管理平台,同步研究并制定科学、公正、有效的数字化城市管理综合考评办法,落实管理责任,强化绩效考核,构建全新的、具有张家界特色的城市管理绩效考评体系。在2018年底前,要确保建成市级及永定区智慧城管平台,并在各区县推广数字化城市管理模式。在2019年底前,要确保建成武陵源区、慈利县、桑植县数字(智慧)城管平台,全市城市管理工作实现信息化、标准化、精细化、动态化,城市管理动态出现的问题得到及时发现、及时交派、及时解决。二、(智慧)化平台建设标准。先进的数字(智慧)化城管平台是数字化城市管理模式运行的基础。各地要结合本地城市特点和城市管理工作实际,依据数字城管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按照《全省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建设工作方案》(湘建〔2018〕112号)要求,采用“全省政务云+统一配发标准软件+市县配置终端”的模式进行规划、设计、实施。系统部署运行环境要依托与省电子政务外网相通的云平台环境进行建设,确保省、市、县三级数字(智慧)城管平台联网对接。系统软件要在共享省厅配发的9个标准子系统的基础上,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建设满足个性化需求的其他业务子系统,包括移动办公(移动考勤、移动督办、移动处置、移动执法等)、全民参与(市民随手拍app、微信公众平台、12319热线平台等)、视频立案、短信提醒等拓展子系统,以及市容环卫、园林绿化、城管综合执法、违章建设、广告招牌、门前三包、停车运营、渣土工地(扬尘)、市政公用设施运行、地下管网(管廊)、城市应急指挥、大数据分析等行业监管平台。数字(智慧)化城管平台建设,要本着厉行节约、资源共享的原则,充分利用国土、规划、公安等部门现有资源,对人员、设备和信息资源进行有效整合,实现共用共享,避免重复建设。。完备的建设方案是数字化城市管理项目建设的依据,项目通过验收则是数字化城市管理模式上线运行的前提。各地要组织具有相关资质、经验丰富的单位,承担项目建设方案制定工作。项目建设方案的内容主要包括:现状和需求分析、总体方案设计、基础数据库建设、运行环境建设、硬件建设和系统集成、指挥中心装修建设、应用软件系统建设、体制机制建设、运行队伍建设、投资概算、运行维护方案、培训方案、招标方案等。方案编制完成后,需经本级电子政务办审查、省住建厅专家评审,按照有关批复意见完善方案,并到市城管局和市电子政务办备案后,再开展建设实施工作。建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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