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学邮件系统群发管理办法四川大学邮件系统群发指给全校所有教职工或全校学生发送邮件。校长办公室、四川大学新闻中心校报编辑部群发邮件需要本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查,并报分管领导审批后执行。其他部门全校性群发邮件需要严格执行本管理办法,且须采用单位邮箱群发邮件。全校性群发邮件分为教职工群发邮件和学生群发邮件,具体管理办法如下:面向全校教职工群发邮件审批流程:需要给全校教职工发送邮件的单位填写《四川大学电子邮件系统群发邮件申请表》(见附件),并将群发邮件内容作为申请表的附件,由单位领导签字盖章,并对群发邮件内容和受众范围负责。将申请表送往党办或校办领导进行审签;将审签后的申请表提交主管行政或党务校领导审批。由该单位邮箱管理员登陆单位邮箱,编辑群发内容,发送至******@scu.,待邮件管理员确认。审批后的申请表在校办存档,并由校办管理员在邮件系统中进行授权确认。面向全校学生群发邮件审批流程:需要给全校学生群发邮件的单位填写《四川大学电子邮件系统群发邮件申请表》(见附件),并将群发邮件内容作为申请表的附件,由单位领导签字盖章,并对群发邮件内容和受众范围负责。将申请表送往校办领导进行审签,将审签后的申请表提交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审批。由该单位邮箱管理员登陆单位邮箱,编辑群发内容,发送至******@.,待邮件管理员确认。审批后的申请表在校办存档,并由校办管理员在邮件系统中进行授权确认。说明:1、由于学生对邮件系统使用率较低,目前邮件系统中只有少部分学生邮箱及信息,因此给全校学生群发邮件时,只有少部分同学才能收到邮件。2、本办法的管理流程待自动化办公系统启用后,将集成到办公系统中。附件:四川大学电子邮件系统群发邮件申请表申请单位邮件主题群发邮箱经办人申请单位领导意见签章年月日党办(校办)意见签章年月日主管校领导意见签章年月日备注必须采用单位邮箱群发邮件,个人邮箱拒绝受理。申请单位所发送的信息内容必须符合信息产业部规定的“九不准信息标准”或公安部文件规定严格禁止的五大类信息等要求,不发送非法、恶意信息。若有违反,申请单位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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