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养护的基本要求(1)养护工作内容药品养护的各项工作内容都应围绕保证药品储存质量为目标,其主要工作内容有:检查控制在库药品的储存条件,对药品进行定期质量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有效的处理措施。(2)养护职责与分工药品养护是一项涉及到质量管理、仓储保管、业务经营等方面的综合性工作,按照工作性质及质量职责的不同,要求各相关岗位必须相互协调与配合,保证药品养护工作的有效开展。①质量管理人员负责对药品养护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审定药品养护工作计划,确定重点养护品种,对药品养护人员上报的质量问题进行分析并确定处理措施,对养护工作的开展情况实施监督考核。②仓储保管员负责对库存药品进行合理储存,对仓间温湿度等储存条件进行管理,按月填报“近效期药品催销表”,协助养护人员实施药品养护的具体操作。③养护人员负责指导保管人员对药品进行合理储存,定期检查在库药品储存条件及库存药品质量,针对药品的储存特性采取科学有效的养护方法,定期汇总、分析和上报药品养护质量信息,负责验收养护储存仪器设备的管理工作,建立药品养护档案。(3)重点养护品种药品的储存质量是受储存环境和药品性状的制约和影响,在实际工作中,应根据经营药品的品种结构、药品储存条件的要求、自然环境的变化、监督管理的要求,在确保日常养护工作有效开展的基础上,将部分药品确定为重点养护品种,采取有针对性的养护方法。重点养护品种范围一般包括:主营品种、首营品种、质量性状不稳定的品种、有特殊储存要求的品种、储存时间较长的品种、近期内发生过质量问题的品种及药监部门重点监控的品种。重点养护的具体品种应由养护组按年度制定及调整,报质量管理机构审核后实施。GSP药品养护的管理药品的养护即根据药品的储存特性要求,采取科学、合理、经济、有效的手段和方法,通过控制调节药品的储存条件,对药品储存质量进行定期检查,达到有效防止药品质量变异、确保储存药品质量的目的。(一)药品养护的基本要求1、养护工作内容药品养护的各项工作内容都应围绕保证药品储存质量为目标,其主要工作内容有:检查控制在库药品的储存条件,对药品进行定期质量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有效的处理措施。2、养护职责与分工药品养护是一项涉及到质量管理、仓储保管、业务经营等方面的综合性工作,按照工作性质及质量职责的不同,要求各相关岗位必须相互协调与配合,保证药品养护工作的有效开展。(1)质量管理人员负责对药品养护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审定药品养护工作计划,确定重点养护品种,对药品养护人员上报的质量问题进行分析并确定处理措施,对养护工作的开展情况实施监督考核。(2)仓储保管员负责对库存药品进行合理储存,对仓间温湿度储存条件进行管理,按月填报"近效期药品催销表",协助养护人员实施药品养护的具体操作。(3)仓储保管员负责指导保管人员对药品进行合理储存,定期检查在库药品储存条件与库存药品质量,针对药品的储存特性采取科学有效的养护方法,定期汇总、分析和上报药品养护质量信息,负责验收养护储存仪器设备的管理工作,建立药品养护档案。3、重点养护品种药品的储存质量是受储存环境和药品性状的制约和影响,在实际工作中,应根据经营药品的品种结构、药品储存条件的要求、自然环境的变化、监督管理的要求,在确保日常养护工作有效开展的基础上,将部分药品确定为重点养护品种,采取有针对性的养护工作。重点养护品种范围一般包括:主营品种、首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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