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宪法同行今年3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全国上下、大街小巷大家都在谈宪法。但宪法是什么呀?我不清楚。于是回家问爸爸。爸爸说:“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它规定了公民的权利和义务,也规定了政府的权利和职责,它是制定其它法律的依据。如〈刑法〉、〈交通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都要根据〈宪法〉制定。”“那宪法重要吗?”我问。“当然啊!宪法规定公民有人身自由,包括人格尊严、身体、住宅等都不受侵犯。”“爸爸,小孩是不是公民?”“当然是。”“那大人打小孩,是不是侵犯了小孩的人身自由?”“这个——是。”“哈哈!那我犯错误你就不能再打了,因为我受宪法保护!”我非常高兴!“宪法规定了公民有受教育权。但没有惩戒就没有教育。所以你犯了错还必须接受我的惩戒。宪法为了保护我们,也规定了有些事我们我们不能干。”“什么事?”“犯法呀!”是呀!我想起了从学校法制报告会上听到的一件事。17岁的小力与同宿舍6个同学,不服学校管教,经常逃学、抽烟、喝酒、打游戏,后来就小偷小摸。这伙人胆子越来越大,想干大的,就抢了一家手机店。结果全被警察抓了,小力是主犯,被判了4年……听了爸爸的话,我知道了宪法和我们密切相关,因为它保护了我们所有的人。试想如果社会没有了宪法,那就没有了其它的各项法律,我们的社会就会变成动物世界。力气大的欺负力气小的,人多的欺负人少的,富的欺负穷的。就像非洲草原,猎豹饿了,就抓羚羊。狮子凭借力气大,强夺猎豹的战利品。鬣狗趁狮子不注意偷狮子的食物……所以我们作为国家的小公民也要学习宪法,做遵法、守法的好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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