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八骏马节能科技有限公司联合营销合同书品牌名称:八骏马净水系列产品甲方名称:福建八骏马节能科技有限公司乙方名称:20年月日签定一、原则条款、适用范围本合同是甲方和乙方所签署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甲乙双方同意接受本合同全部条款约束。本合同书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本着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签定。二、合作形式及商品提供1、乙方拥有绝对自主经营的店铺及品牌,该条件即可符合甲方“八骏马”品牌入驻合作条件。2、为了更好、更高效的进行市场渠道的下沉渗透,也为了更精准、更快速进行品牌建设,在品牌导入期期间按照以下程序操作:合作形式合作时间甲方标配乙方标配展柜形式展柜尺寸保证金半价押金三个月样品、试验台≥:以上甲方配置数量均为1个单位件,若乙方需要增加数量,必须以现金形式向甲方购买。备注2:三个月合作期满后,如乙方选择继续合作,须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并签订甲方公司的正式合作合同;反之,甲方收回相关合作配置(乙方必须保证甲方相关配置没有受到损伤,有损伤的,则由乙方现金补偿甲方)备注3保证金范围是属于多功能组合展示货架的,与商品无关3、甲方在乙方卖场展示及通过其商业系统平台销售的商品类别和商品名称如下表:序号商品类别商品名称备注1BC100系列单功能净水龙头2BC200系列双功能净水龙头3BC300系列三功能净水龙头4三、乙方服务及配送服务约定1、乙方全权负责所销售产品的配送、售后、维修、安装及顾客退换货等事宜。2、若乙方需甲方代理运输、仓储、中转,为此发生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如由甲方配送货物的(首批样品上样除外),乙方应按\元/件(大泉州区域内)作为运费补贴支付给甲方。大泉州区域外具体根据实际情况与甲方协商。3、商品质量及售后支持,乙方在商品安装、调试、维修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并按国家规定办理售后手续。4、乙方销售的甲方产品,必须努力进行品牌推介、宣传并成功达成交易。5、乙方对顾客的售后服务,必须符合国家《三包法》规定;由乙方负责的售后服务,如因乙方问题导致顾客对甲方进行投诉,一经确认,乙方须向顾客和甲方做成书面道歉和进行经济赔偿。赔偿金额范围(50-500元),对于性质严重的,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的销售合作,并扣发部分或全部保证金。四、甲方商品约定1、双方约定协议期内的销售挂牌价为甲方制定标准执行(具体最低折扣不得低于8折)。2、对于乙方有季节性商品的操作,双方协商,另行签订销售协议附件,作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3、不良商品处理:在销售中发生的不良商品,甚至与客户产生纠纷的情况,乙方将及时对客户进行解释与处理。4、乙方须在合同签定后2日内向甲方支付样品押金的全额部分及功能展示组合架保证金3000元。如一方需退场,在退场前必须核对甲、乙双方的债权债务。五、促销员管理1、促销员支持:促销员的全部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并承诺在甲方商品到场前七日到位,接受开业前(售卖)准备培训。2、乙方各卖场的促销员,负责甲方商品的销售工作,同时必须接受甲方的现场指导及管理。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更换促销员。3、乙方促销员(含临时促销员)在销售服务过程中,应充分体现八骏马品牌的服务理念。乙方促销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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