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分包合同书工程承包(甲)方:中铁建电气化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福厦线四电系统集成项目部法定代表人姓名:谢峰地址:福建莆田涵江区企业注册号:劳务分包(乙)方:广州铁路工程怀化劳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姓名:稽康地址:怀化市迎丰中路企业注册号:劳务分(承)包合同工程承包方:中铁建电气化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福厦线四电系统集成项目部(以下简称甲方)劳务分包方:广州铁路工程怀化劳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颁布的《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示范文本)》(GF-2003-0214),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1、劳务分包内容福厦线福州南至泉州段客运专线接触网工程部分下部工程,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技术交底与检查监督,负责提供空压机、发电机、振动棒、搅拌机等大型机具,乙方自行负责为完成本段施工所必须的相关施工小工具、技术人员、生活用品、房租、水电、交通、运输和防止道床污染、基础坑坍塌、和日常防护及文明施工等各类零星材料的费用(如彩条布、纺织袋、杆坑防护木板、防护绳)。作业内容为基础开挖及浇制(含基础开挖及防护、钢筋笼子运输及安置、基础浇制、养护、装拆模具、基础帽制作、支柱防护、电缆保护、场地清理、余土清运、道床恢复)、立杆整正(含汽车吊租用);基础型号见甲方技术交底及测量资料。2、分包工作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09年8月31日止3、,计件单位为个;单价为1200元/个。费用包括基坑开挖、清坑、制模、余土清运、混泥土所需水泥、中沙、碎石、机械搅拌混泥土、水电等其他一切费用。说明:1、以上基坑开挖单价不包括风化石、次坚石和坚石基坑的开挖,风化石、次坚石和坚石坑开挖单独计价。2、以上单价不包括其它特殊的单项施工在内,如:破水沟、水沟改移和水坑、大塌方坑等。,乙方每月28日前将本月完成的工程数量报甲方审核,经甲方确认核实,并由甲方工地代表签字后,作为结算依据。,甲方先按95%预付给乙方,剩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待本段工程竣工一个月后付清,乙方需提供正式税务发票方能付款。4、质量标准符合《250公里时速铁路电力牵引供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的相关标准及甲方技术交底的要求。5、;,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组织编制年、季、月施工计划、物资需用量计划表,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测量定位、试验检测,劳务工程检查验收,及时交付应供材料、设备,所提供的机械设备、周转材料、安全设施保证劳务作业需要;,向乙方支付劳务报酬;,提出明确的安全生产要求,并进行监督检查。6、,并保证其真实性和合法性;对本合同劳务分包范围内的劳务工作质量向甲方负责,组织身体健康且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劳务工投入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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