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诫学术不端之行为-会计十诫学术不端之行为 夏明曦学术不端行为在期刊投稿中层出不穷。教育部2009年《关于严肃处理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的通知》列举有七种应予严肃处理的行为:抄袭、剽窃、侵吞他人学术成果;篡改他人学术成果;伪造或者篡改数据、文献,捏造事实;伪造注释;未参加创作,在他人学术成果上署名;未经他人许可,不当使用他人署名和其他学术不端行为。中国知网的《学术期刊论文不端行为的界定标准(公开征求意见稿)》(2012年12月28日)归纳为三类:论文本身存在的不端行为、作者署名中的不端行为、投稿和发表过程中的不端行为,并给出了基本的界定原则和标准(KI科研诚信管理系统研究中心”的相关政策法规)。分析《新会计》2013年来稿,抄袭和一稿多投的情况最为普遍。文字重合率在20%%,其中重合率超过50%的接近全部来稿十分之一,查重系统提示为整体剽窃的达54篇,还有24篇被提示为剽窃观点;上述都已剔除了与法规文件的重合。%,其中的24%还兼有较高的重合率。来稿中的学术不端行为其实还有许多情况,就我所接触,以下十类应引起重视。一诫抄袭剽窃。尊重原创,反对抄袭、剽窃是写作必须坚持的一项原则。值得注意的是,剽窃他人观点的做法,以及为反重查出来而作文字“技术处理”的改写,则隐蔽性更大,但其中大部分无法躲过系统的智能检测;难以查出的还有剽窃别人的图或表来用。二诫一稿多投。有的作者期望一稿多投可提高文章的中稿率。殊不知,即使投稿采取邮箱密送各杂志,也徒劳无益。由于绝大多数社科期刊使用同一个检测系统(SMLC)而信息相通,因而还是会被发现。一稿多投一旦得逞,其结果就是重复刊登。重复刊登不仅影响期刊之声誉,而且杂志的载文量将被扣除,从而影响相关评刊指标。杂志社之所以采取多方措施抵制一稿多投,就是这个道理。《新会计》的措施之一是发“拟用稿通知”给作者,待作者回复确认后才决定入编。三诫心怀叵测。有的作者对“拟用稿通知”仅回复了“谢谢”二字,或虽回复确认“没有在其他杂志上发表过”,但实际却可能藏有玄机,因为有的事后发现已在他处刊登,《新会计》倒成了文章的重复登载者,岂不冤枉!有可能就是回复时,其他杂志还来不及刊登出来。还有些作者迟迟不回复“拟用稿通知”邮件,甚至我们再(多)次重发通知仍不予理睬,原来他是在等待另一本杂志的刊登消息。对于这类故意隐瞒一稿多投而未被发现却不幸刊登的,《新会计》只得将该作者列入(在一段时间内)不再予以审稿的“黑名单”。如果查到原来已经发表了,势必就得更换文章和调整版面,这就给编辑发排定版带来了许多麻烦。因此,建议作者要及时回复“拟用稿通知”,而且最好应作出“从未投稿他刊”的承诺。四诫找人代笔。在百度网上搜索代写文章的网站铺天盖地,有的不仅堂而皇之冠以“专业代写”之名,甚至还明码标价办理推荐杂志包发表。可是,我们有时还是能够识别出来的。因为这类来稿往往或在概念、名词上反复解释做文章,或者是内容泛泛而谈,既不专业更无创新,然而查重检测却总会通过,而且附录作者信息的排序也雷同。最近跨越湖北、河南两省的高考替考事件被曝光,“枪手”替考能力都经事先测评,还配备有仿真指纹膜,组织作弊颇为“专业”,受到严厉谴责。找人代写论文与找人替考之欺瞒和恶劣如同一辙,令人唾弃。五诫先挂网上。投稿前不宜先挂网上(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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