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小学放寒假时间2016小学放寒假时间 2015学年中小学寒假放假时间篇一:许昌小学放寒假时间2015学年中小学寒假放假时间2015学年第一学期,8月31日学生报到注册,9月1日正式上课,至2016年1月31日结束,2月1日起放寒假。2015学年第二学期,2016年2月23日学生报到注册,2月24日正式上课。关于2015年中小学幼儿园放寒假的通知篇二:许昌小学放寒假时间关于2015年中小学幼儿园放寒假的通知各中小学、幼儿园:2014至2015学年度第一学期即将结束,为做好学期结束前的各项工作,保证全镇中小学生度过一个安全、愉快、有意义的寒假,现将放寒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明确放寒假时间和开学时间。安排寒假时间为2015年2月4日至3月6日。新学期3月6日报到,3月6日正式上课(县教育局如有更改,另行通知)。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和教职工开学前要提前到校,安排好开学报名和教育教学等工作。二、认真做好期末考试组织工作,客观、公正、科学实施学生学业评价。各学校要严格按照县教育局统一安排的考试时间,做好考试组织、质量分析及数据统计上报工作,严明考试纪律,严禁提前或滞后组考、随意更改考试科目和时间。各校要安排好学生领取成绩报告单等工作。三、做好离校前各项教育工作。各学校要在放假前对学生集中开展一次勤俭节约、遵纪守法、交通安全、食品卫生、防火、防煤气中毒以及燃放烟花爆竹等方面为重点的安全文明教育。要倡导“勤俭迎新春、节约过新年”的观念,教育师生过一个欢乐祥和、健康绿色的寒假,并通过“小手牵大手”等活动形式,向学生家长和社会传递教育的正能量。四、学校要通过家长会、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指导家长落实监护责任,科学安排子女假期学习、生活。五、严格遵守规范办学各项规定。假期作业要适量、精炼,提倡布置形式多样的综合实践活动作业,不得以任何形式在任何地点组织学生集体上课或以补差、提优等形式变相集体上课;不得将校舍、场地、设施设备等租借给社会办学机构用于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各类培训活动,学校和教师均不得介绍、组织学生到社会办学机构培训。六、做好安全保卫和假期值班工作。要对校内各类设施设备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和事故苗头,严防事故发生。要对学校各类固定资产进行一次清理登记,妥善安置好学校的各种设备、器材等,防止盗窃事件发生;要严格执行假期值班制度,每天要有专人值班巡逻,落实值班人员责任,保持24小时信息通畅,不能流于形式,遇有重大情况要及时妥善处理并立即向中心学校报告。学校假期值班安排表于1月22日前报镇中心学校办公室。七、做好本学期工作总结和新学期工作计划。各学校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工作总结和新学期工作计划(要点)于2015年1月30日前上报中心学校办公室。中心学校二O一五年一月二十七日许昌市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暂行规定篇三:许昌小学放寒假时间许昌市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国务院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等教育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许昌市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第二条本《暂行规定》适应于我市政府和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公民个人举办的全日制普通中小学。第三条中小学学籍在省教育行政部门学籍管理有关规定的精神指导下,按照全省中小学学籍电子管理系统要求,实行省、市、县、学校分级管理。市教育局制定中小学学籍管理实施办法,宏观控制义务教育阶段初中学籍,直接管理普通高中学籍,负责向省教育行政部门汇集上报本辖区中小学学籍信息。县区教育局在省、市教育行政部门的统一管理和指导下,制定学籍具体实施办法,直接管理本辖区内中小学学籍,按照要求采集学籍信息、建立管理系统、监控管理过程、落实管理制度、汇集并上报学籍管理信息。颁发义务教育证书或初中毕业证书。学校是学籍管理的基本单位,在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建立健全学籍管理系统,负责学生从入学到毕业期间的学籍信息采集、学业成绩的考核、综合素质的评定及毕业资格的认定等具体管理工作,并对学籍相关资料按照年度,统一归档。中小学学籍有变更者,要在每学期始业后第一月内按有关规定到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注册备案。第四条学籍是学生取得相应受教育阶段学习资格的证明,是学生在相应学载资料。学籍管理是教育行政部门对同区域内校际之间的学额控制和办学行为的监督。学籍管理应有利于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教育法律法规,有利于基础教育的办学管理和区域内正常的教育秩序,有利于促进基础教育的均衡、健康和持续发展。第二章入学与注册第五条义务教育阶段的公办学校由教育行政部门划定招生区域,实行免试划片相对就近入学,学生凭教育行政部门下发的通知书到分配学校入学,学校凭教育行政部门核定的入学审批表注册学籍。民办初中、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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