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营口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区划方案的批复发布时间:2010年10月19日来源:辽河办(终稿)、区划水源范围除2005年省政府已划定饮用水源保护区的玉石水库外,列入本次区划的营口市县级政府所在地以上的集中式城镇饮用水水源共16处。其中,3处地表水,13处地下水,详见表1。表1营口市列入本次区划的城镇水源基本情况水源名称所在河流水源类型实际取水量(万吨/年)所在行政区供水方向石门水库大清河地表水1095盖州市榜式堡镇营口市区三道岭水库*大清河西支365大石桥市周家镇营口市区周家水库大清河西支365大石桥市周家镇营口市区大石桥市第三水源-地下水730大石桥市高坎镇大石桥市老边区水源-----292鲅鱼圈区鲅鱼圈区熊岳镇水源-:“*”为保护区跨界水源。二、区划方案根据《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T338-2007)和营口市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工作实际,提出了营口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区划方案,详见表2。表2营口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区划方案编号水源名称水源类型水库规模(亿立方米)/实际取水量(万吨/年)°°库区设计洪水水位140米等高线以下的水域和陆域。。一级保护区以外水库汇水区域,东至吕王村(ºº),南至大七盘岭(ºº),西北至和平村(ºº),东北至建一镇(ºº)。。一、二级水源保护区以外的水库汇水区域。。°°库区90米等高线外侧水平距离200米(不超过分水岭脊线)范围内的水域和陆域。。其中,,。一级保护区外径向3000米(不超过山脊线)范围内的区域。。营口境内,东至营口与鞍山交界的青石岭村山脊(ºº),西至营口和鞍山边界的稍道沟村(ºº),北至鞍山与营口交界。。鞍山境内,北至于屯村(E122º40´27"N40º37´51"),东至罗赵村山脊(E122º42´54"N40º35´13"),南至鞍山与营口边界,西至营口和鞍山边界的松树沟村(即营口的稍道沟村E122º38´47"N40º37´5"),沿烟台村山脊至鞍山与营口边界。。-°°库区设计洪水水位140米等高线以下的水域和陆域。。一级保护外水库汇水区域。。-编号水源名称水源类型实际取水量(万吨/年)取水井位置保护区区划方案编号经度纬度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准保护区4大石桥市第三水源(15眼井)地下水730厂沟1122°30′"40°46′"以每眼井为圆心100m为半径所围成的区域。。--厂沟2122°30′34"40°46′"厂沟4122°30′"40°46′"厂沟8122°29′"40°47′"新立西1122°30′"40°47′"新立西2122°30′"40°47′"新立西3122°30′"40°47′"新立西4122°30′"40°47′"新立西5122°31′"40°47′"新立西6122°31′"40°47′"新立西8122°30′"40°48′"新立西9122°31′"40°48′"新立西10122°31′"40°48′"新立西11122°31′"40°48′"新立西12122°3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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