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湿地保护与利用规划.DOC梧州市湿地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单位:梧州市蓝天林业调查设计有限公司项目名称:梧州市湿地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单位:梧州市蓝天林业调查设计有限公司证书编号:丙023项目负责人:牟一山主要参加人:牟一山孔智荣张树生报告执笔:孔智荣审核:牟一山审定:张树生协作单位:梧州市林业局前言湿地是重要的国土资源和自然资源,与人类的生存、繁衍、发展息息相关,是自然界最富生物多样性的生态景观和人类最重要的生存环境之一,它不仅蕴藏着丰富的生物资源、水资源、土地储备资源、港口航道资源、旅游资源和水能源,而且还具有巨大的环境功能和效益,在抵御洪水、调节径流、蓄洪防旱、控制污染、调节气候、控制土壤侵蚀、促淤造陆、美化环境、碳循环等生态安全和生态机理方面有着其他系统不可替代的作用,被誉为“地球之肾”和“物种基因库”。在世界自然资源保护联盟()、联合国环境规划署(UNEP)和世界自然基金会(WWF)编制的《世界自然保护大纲》中,湿地与森林、海洋一起并称为全球三大生态系统。湿地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资源,湿地保护得到全球广泛关注。自1971年《湿地公约》缔结以来,国际社会越来越意识到加强湿地保护与生态恢复、促进湿地持续合理利用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对湿地的关注也从最初仅强调湿地作为水禽栖息地的功能,拓展到湿地保护和合理利用的各个方面,尤其是湿地生态系统的保护和管理已成为国际社会关注的热点。我国已于1992年正式加入《湿地公约》,将“湿地的保护与合理利用”列入《中国21世纪议程》的优先发展领域,由国务院17个部、委合作编制的《中国湿地保护行动计划》,把保护湿地、发挥湿地的综合效益、保证湿地资源环境持续利用、造福当代、惠及子孙确定为我国湿地保护和合理利用的总目标和总纲领。2000年9月,国家林业局以林护发[2000]494号文公布了《中国湿地保护行动计划》,要求各级政府将湿地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的主要目标和内容纳入到中长期计划中去,各地方、各部门涉及湿地保护与合理利用内容的地方或专业规划,应将《中国湿地保护行动计划》内容结合到有关的发展规划中去,把目标和优先行动分解成项目组织实施;2003年,国家林业局会同原国家计委、科技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建设部、水利部、农业部、环保总局和海洋局等9个部门,编制完成了《全国湿地保护工程规划(2002—2030年)》;2004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湿地保护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4]50号)及2005年5月《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转发国家林业局关于加强做好湿地公园发展建设工作的通知》(桂林办字[2005]85号)要求各地要抓紧编制本地区的湿地保护规划,明确奋斗目标、建设布局、重点项目和政策措施,将其纳入本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认真组织实施。2010年10月自治区林业厅编制了《广西“十二五”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实施规划》,制订了全区湿地保护与恢复工作“十二五”发展规划整体思路和重点建设工程,将通过实施湿地保护重点工程、湿地恢复和修复重点工程、湿地生态文化重点建设工程、湿地可持续利用示范工程、社区建设优先工程等六大湿地重点工程,力争到“十二五”期末,建成相对完整的湿地监测体系,基本形成全区自然湿地保护网络体系,使湿地的保护、管理和监测能力大为增强并得到有效运行。梧州市人民政府十分重视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在2011年获得广西首个“国家森林城市”称号的基础上,又开展了创建“全国园林城市”活动,并把湿地保护与利用等方面的工作,列入“创园”的具体实施项目中。为有序规范地开展湿地保护利用,根据梧州市湿地保护管理的工作实际,受梧州市林业局委托,我们编写了《梧州市湿地保护与利用规划》。通过编制和实施湿地保护规划,把湿地保护的任务落实到各县(市、区)及有关部门和单位,落实到具体湿地地块,把规划提出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2013年2月目录前言1湿地区概况 52湿地资源及保护管理现状 173规划指导思想与目标 294湿地保护总体布局及建设重点 325湿地管理体系规划 436效益评价 467实施规划的保障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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