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云城区粮食储备中心2018年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区政府:根据《关于做好2018年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单位2018年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一)现有事项及办理情况。本单位现有行政许可事项1项,下分粮食收购资格认定(新申请)、粮食收购资格认定(变更)和粮食收购资格认定(注销)三个子项;2018年,我中心未接到行政许可审批的申请。(二)依法实施情况。按照依法行政要求,我中心建立和完善了责权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粮食流通管理工作体系和运行机制,确保了粮食系统依法行政工作依法依规。一是认真做好行政许可动态调整梳理工作,2018年,梳理上报调研行政许可事项(子项)1项(新增)。二是开展了行政许可事项调整和精简审批环节工作,进一步优化再造行政许可事项流程,行政许可事项审批环节由原来的4个环节压缩为3个环节,办理时限由法定的15个工作日压减为3个工作日,压减率为80%。三是切实做好粮食收购资格审核管理工作。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规定和《广东省粮食收购资格审核及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依法建立了规范严格的粮食收购资格审批制度,修改完成了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指南,对审批权限、范围、程序、条件,审批标准、自由裁量权等情况作了完善和规范。(三)公开公示情况。我中心行政许可事项已进驻网上办事大厅,行政许可事项目录与网上办事大厅公开公示目录内容一致。我中心积极运用网上办事大厅、政务网站等平台,向社会公开行政审批办事服务指南,公开公示行政许可事项的实施主体、依据、程序、期限、审批标准、申请材料等信息,在网上办事大厅可以随时查询整个办理过程和结果。(四)监督管理情况。区粮食储备中心依据相关规定及行政审批监管职责,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督促一些粮食仓储设施不符合标准、设备技术不合规范要求的个体粮食经营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整改,并履行粮食流通统计制度上报统计报表。对已取得粮食收购资格的相对人进行资格核查。对经营范围有变化的,要求其据实发起粮食收购资格认定(变更)申请,审核通过后,重新发放《粮食收购许可证》;对不具备收购条件的,一经发现,立即对其粮食收购资格予以注销,并向全社会公示。2018年我区未发生粮食收购违法违规案件。同时,我中心成立了行政许可监督检查小组,对行政许可全程监管,强化依法行政、依法管粮责任意识,严查行政审批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并公开投诉电话,截至目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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