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法律制度
1、公交公司实行无人售票、公交卡案2、电信公司套餐服务案3、工商机关收取企业信息查询收费案
价格法
第一节价格法概述
第三节价格调控与监督检查
第二节我国价格形式的法律规定
第四节法律责任
第一节价格法概述
第一节价格法概述
一、价格与价格体系
二、价格法的概念与我国的价格立法
三、价格法的作用
一、价格与价格体系
(一)价格的概念
1、狭义的价格:指商品价值的货币表现,是商品同货币的交换比例。
2、广义的价格:不仅包括商品价格,还包括服务价格和生产要素价格。
(1)商品价格:仅指各类有形产品和无形资产的价格;
(2)服务价格:是指各类有偿服务的收费;
(3)生产要素价格:是指在物质生产经营过程中所必须具备的基本因素价格。
(二)价格构成与价格体系
1、价格构成:构成价格的各个要素及其在价格中的组成状况。
具体的价格构成包括生产商品与提供服务的社会平均成本、税金、利率以及正常的流通费用等。
2、价格体系:价格的种类和各种价格形式之间相互关系的总称。
(1)按照国民经济的发展部门可以把价格体系分为:工业品价格、农产品价格、交通运输价格、邮政电讯价格、建筑产品价格、饮食服务价格等;
(2)按照商品流通的过程或环节分为:工业品出厂价格、农产品收购价格、批发价格、零售价格、商品的地区差别价格、商品的季节性差别价格等。
3、我国价格体系的变革
逐步放开,由企业自主制定,通过市场竞争形成价格,使价格更加符合价值规律的要求;政府定价只限定于极少数商品;解决了工农业商品地区差价、质量差价、季节差价以及服务收费等不合理问题;放开了粮油等农产品价格;取消了国家补贴价等等。
二、价格法的概念与我国的价格立法
(一)价格法的概念
1、价格法是调整价格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价格关系:是生产经营者的价格形成和国家在价格监管与调控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具体包括:
(1)价格的制定关系;
(2)价格的运行关系;
(3的关系;
(4)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及广大消费者对价格的监督、检查关系。
(二)我国的价格立法
1、1987年以前,运用行政政策手段控制价格制度;
2、1987年9月11日国务院发布《价格管理条例》;
3、1997年12月29日,《价格法》颁布,为调整价格关系的基本法;
4、相继出台了《关于制止低价倾销工业品的不正当价格行为的规定》、《价格监督检查管辖规定》、《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价格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价格违法行为举报规定》、《价格监测规定》、《价格监测质量管理暂行办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部门规章和行政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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