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锦旗锡尼镇中心城区蓝线规划(2017-2030)目录总则 -1-第一章 目标与原则 -2-第二章 划定对象与划定标准 -3-第三章 规划与调整 -5-第四章 蓝线图则 -6-第五章 保护与管理 -7-第六章 法律责任 -8-第七章 措施与建议 -9-第八章 附则 -10-总则为了加强对杭锦旗锡尼镇中心城区水系控制、保护与管理,保障城市安全,改善城市人居生态环境,提升城市功能,促进城市健康、协调和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城市蓝线管理办法》及《内蒙古自治区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杭锦旗锡尼镇城市总体规划修编(2010-2030)》、《杭锦旗城市绿地系统规划(2017-2030)》和锡尼镇实际情况编制本规划。本规划所称杭锦旗锡尼镇中心城区蓝线,是指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河、沟、渠、滞洪区等城市河流水系和水源工程的保护与控制的地域界线,以及因河道整治、河道绿化、河道生态景观建设等需要而划定的规划保留区。划定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1988年6月1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号,根据2011年1月8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部【2005】145号令《城市蓝线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城乡规划条例》(2013年7月1日)《鄂尔多斯市城乡规划技术管理规定》(2015年)《杭锦旗锡尼镇城市总体规划修编(2010-2030)年》(2011年)《杭锦旗城市绿地系统规划(2017-2030)年》(2017年)杭锦旗锡尼镇中心城区各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技术规范与标准等规划范围本次规划范围指北侧以巴拉贡大街为界,南至高速公路连接线、西至穿沙公路、东到绕城路的范围,。与鄂尔多斯市杭锦旗锡尼镇城市总体规划中心城区范围一致。规划期限规划期限与《鄂尔多斯市杭锦旗锡尼镇城市总体规划修编(2010-2030年)》基本保持一致,由于规划基年为2017年,因此规划期限为2017-2030年,其中:近期为2017-2020年,远期为2021-2030年。杭锦旗蓝线规划由杭锦旗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编制,经杭锦旗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和水务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报杭锦旗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本规划是杭锦旗锡尼镇中心城区河流水系、水源工程及周边地区规划、建设、改造、控制、保护与管理的法定性文件,自规划批准公布之日起,在规划范围内进行城市河流水系、水源工程及周边地区规划、建设、改造、控制、保护与管理活动均应执行本规划。杭锦旗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蓝线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工作。杭锦旗水务、国土、环保、园林环卫等行政主管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相关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配合好城市蓝线的监督管理工作。本规划文本中黑体划线部分为 强制性条文。目标与原则规划目标落实建设部《城市蓝线管理办法》规定,保障杭锦旗锡尼镇中心城区河流水系、水源工程的完整性,实现蓝线在空间上的强制性管制和保护,突出“金沙、碧水、蓝天、绿野”的城市形象,力求人水和谐,为杭锦旗社会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促进锡尼镇经济、社会的健康、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划定原则协调性原则依据《杭锦旗锡尼镇城市总体规划修编(2010-2030)》、《鄂尔多斯市杭锦旗锡尼镇陶赖沟商住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杭锦旗城市绿地系统规划(2017-2030)》,加强与各分区规划、控详规划的衔接。完整性原则统筹考虑城市河流水系、水源工程的完整性、协调性、安全性和功能性,实现水系连通、景观和谐、功能协调。协调城市水系生态和人居环境,保障城市防洪安全和水源工程的供水安全。强制性原则依据国家、自治区等各级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与城市蓝线管理办法及各项审批通过的法定规划等,予以定界。在对城市蓝线范围内进行的各种建设活动和行为进行约束,实现城市河流水系、水源工程在空间上的强制性管制和保护。可操作性原则蓝线保护与控制范围界定清晰,实现线界落地。包括界线标识的准确性、用地权属的明确性、用地改造的可能性,做到“定性、定量、定位”。定性:确定蓝线所涵盖范围的性质或功能;定量:确定蓝线所涵盖的大小或圈定的面积;定位:线界落地,确定坐标。动态性原则蓝线划定应有计划地进行更新与完善。各层次规划修编和调整时,应同时进行蓝线规划的修编和调整,条件允许时应适当扩大蓝线控制范围,禁止压缩蓝线控制空间。编制法定图则和详细蓝图时,应详细落实城市蓝线。建立蓝线管制信息系统,及时更新数据库,实行动态管理。划定对象与划定标准划定对象依据建设部《城市蓝线管理办法》的基本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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