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第五届体育运动会跆拳道竞赛规程一、竞赛时间和地点2018年8月13日至15日三亚举行。二、竞赛项目(一)甲组(17-18岁)男子:48kg、51kg、55kg、58kg、63kg、68kg、+68kg女子:46kg、49kg、52kg、55kg、55kg、59kg、+59kg(二)乙组(15-16岁)男子:42-45KG、48KG、51KG、54KG、58KG、63KG、+63KG女子:41-44KG、46KG、49KG、52KG、55KG、59KG、+59KG三、参赛单位各市、县政府,洋浦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四、参加颁发(一)参赛名额各级别限报1人,报名总人数不得超过20人(男10、女10)。每单位有6人(含6人)以上运动员参赛,可报工作人员3名(含领队1人、教练员2人);6名以下运动员参赛,可报工作人员2名(含领队1人、教练员1人)。(二):2000年1月1日至2001年12月31日出生;:2002年1月1日至2003年12月31日出生;(三)。(1)2017年12月31日前取得海南省正式户籍。(2)须符合《海南省运动员注册与交流管理办法》(琼文体〔2012〕112号)等有关规定,并于2018年1月31日前向省文体厅办理注册,否则不予参赛。(3)各市、县输送我省优秀运动队并在国家体育总局注册的在编运动员代表原输送市、县参加比赛;经原输送市、县同意,办理交流协议,报省文体厅批准可代表其它市、县和行业参赛;海南体育职业技术学院、海口市体工队优秀运动队从外省引进的在国家体育总局注册代表我省参加全国比赛且在协议期内的运动员代表资格由各市、县、行业体协与运动员所在训练单位协商决定,报省文体厅批准。(4)未经省文体厅同意输送到八一队和其他省、区、市的海南籍运动员不能参赛。(5)经县级以上医务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6)各单位必须为参赛运动员购买比赛期间相应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1)省文体厅将依据有关规定对运动员参赛资格进行审查,并采取公示等程序接受各参赛单位监督。各参赛单位可利用自查、互查和举报等形式,对运动员参赛资格进行审核与监督。(2)运动员在参赛资格问题上经查证属实有违反规定的,单人项目取消本人参赛资格和比赛成绩;两人和两人以上项目取消全队参赛资格和比赛成绩。此外,还将根据参赛代表团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工作责任书及其它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员和单位进行处罚。凡运动员(队)被取消参赛资格和比赛成绩的,已完成的比赛结果不再改变,其被取消的名次依次递补。五、竞赛办法(一)执行中国跆拳道协会最新制定的《跆拳道竞赛规则》。(二)比赛采用单败淘汰制。(三)每场比赛三局,每局2分钟,局间休息1分钟(组委会可根据报名人数进行调整)。(四)比赛使用电子护具系统,运动员参赛需自备电子感应脚套、护齿、手套、护腿、护臂、护裆等。大会提供电子脚套租用,租用价格100元/付。(五)抽签采用电脑抽签方式,抽签前一天完成各级别参赛名单核对。六、奖励与计分办法(一),第一至三名颁发奖牌及证书,第四至八名颁发证书。参赛队(人)8个(含)以下的,按参赛队(人)减2录取奖励。“体育道德风尚奖”,按《海南省第五届体育运动会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执行》。(二),女子49kg前三名各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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