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理学院外部资金争取工作实施意见为尽可能解决学院经费紧张问题,争取外部资金促进学院发展建设,提高教职工待遇,经学院班子会研究决定,实施《物理学院外部资金争取工作实施意见的证明,是宣扬我院师资培训品牌。因此,规范化《国培》管理,使《国培》起到我院教师、学生培训的龙头作用至关重要。《国培》以物理学院为承担单位主体,对《国培》整个过程进行监管。《国培》具体工作由课程与教学论教研室负责。《国培》经费由课程与教学论教研室包干使用,在经费使用过程中,需符合财务收支制度,严格执行上级部门和学院支出标准,不能随意消费,务求节俭,结余经费50%作为奖励课时费支付给课程与教学论教研室,另50%由学院管理,用于《国培》学院支出部分开销。自2015年开始,学院积极筹划推进外部资金争取工作,为使广大教工一同参与到该项工作中来,促进广大教工积极性,拓宽工作渠道,营造一个齐心合力为学院做贡献的局面,学院对争取到外部资金的个人给予额外奖励:结余部分经费的10%以奖金形式发放给个人,或最低2000元奖励,二者取高。对岗位职责内人员不予奖励,国家或上级等相关部门的任务性、竞争性计划,或由相关部门主动给予学院的外部资金争取信息,只按照学院规定,给予相关工作人员或联系人绩效津贴,不给予奖励。学院在制定本《实施意见》之后,将陆续酝酿推出各类外部资金管理工作详细方案。以与本《实施意见》配套实施。本《实施意见》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学院党政班子负责解释,自下次修订时,本《实施方案》自动废止。东北师范大学物理学院2015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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