拐卖妇女儿童罪论文:我国刑事追诉时效法律适用研究【中文摘要】追诉时效是指享有追诉权的国家专门机关对犯罪人依法行使追诉权,追究其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在此期限内,该机关有权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任。超过此期限,意味着求刑权,量刑权与行刑权三项权利的不能行使,从而导致刑罚的消灭。对于一个刑事案件是否符合立案条件,我国刑事诉讼法有明确规定:一是有犯罪事实,称为事实条件;二是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称为法律条件。由此可知,只要一个犯罪行为客观上存在犯罪事实,并且需要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任,那么侦查机关就该立案侦查。但在司法实践中,许多案件即符合立案的事实条件,也符合立案的法律条件,可仍然被侦查机关拒之门外,为什么?本文以陈启深诉陈桂玲拐卖妇女儿童案为例,从法律的角度分析案例背后的深层原因。文章第一部分引出本案争议的焦点;本案是否过了追诉期限;对本案应否立案?文章第二部分先对本案争议焦点逐一展开法律分析,然后得出结论,最后进行法律评价。文章第三部分谈到由本案引发的一个问题并给出适当的建议。通过本案例的分析,作者希期指出本案中侦查机关不予立案决定之错误和现存立法之不足,以求换来今后司法部门用法之正确和立法部门立法之日臻完善!【英文摘要】,otherwise,,Sentencingexecutionofthecriminaland...【关键词】拐卖妇女儿童罪追诉时效立案条件【英文关键词】limitationofprosecutiontheconditionsoffilingextensionofthe【目录】我国刑事追诉时效法律适用研究中文摘要3-4Abstract4引言8-9第一章案情介绍9---11第二章本案争议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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