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保险、财产保险按承保方式:原保险产品、再保险产品按产品开发地:某某国与某某地保险产品按销售性质:强制性和自愿性保险产品按销售对象:个人和团体保险产品按产品发育程度:初级保险和成熟保险产品国际保险产品分类按灵活程度:选择性保险产品条款不能修改,如运输货物保险产品可调整保险产品可根据标的对条款修改,但须保持原产品基本形态,如建筑工程保险产品、特殊风险产品可剪切保险产品根据需要剪切一部分组成新产品,(按保障范围)5火灾保险6海上保险7航空保险8汽车保险9工程保险10农业保险火灾保险(FireInsurance)标的:动产或不动产承保的财产标的在保单上做概括性陈述通常各国对帐簿、票据、货币、有价证券、金银饰品等不予承保。如我国规定有价证券、账册、技术资料、电脑软件为不保范围,但可特约承保火灾保险承保责任限制国际惯例是只有当保险合同约定区域范围内,即约定地点的保险财产因保险事故导致损失时赔付是一种对人性质的合同,被保险人的信誉、品德、职业都是决定承保与否的重要条件各国火灾保险承保责任范围有差异,但除外责任基本相同海上保险(MarineInsurance)国际性最强的一个险种主险、附加险结构合理、齐全,条款格式标准,有统一的操作规范有成熟的国际法规和国际公约《英国1906年海上保险法》《海牙规则》、《海牙—维斯比规则》、《汉堡规则》《共同海损理算规则》、《海上救助公约》《海牙规则》(HagueRules)全称为“统一有关提单的若干法律规则的国际公约”,该规则与1931年6月21日生效,核心部分是承运人与托运人双方的责任和义务,承运人享有豁免和赔偿限额。《海牙—维斯比规则》(Hague-VisbyRules)1968年2月原海牙规则签订国在布鲁塞尔签订了一项协议书,共17条,于1977年6月生效。《汉堡规则》(HamburgRules)1978年3月联合国在此召开78个国家的代表参加的会议,通过了1978年联合国海上运输公约,此规则对海牙规则针对船货双方权益和责任方面作了某些修改航空保险承保责任:主要承保飞机在航行过程中或滑行、停航期间遭遇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所受到的损失及由此引起的相关赔偿责任。航空保险市场:伦敦保险市场为世界上最大,其中尤以劳合社为最。该市场的保险条款最具国际权威性航空保险产品种类飞机机身险:风险主要有飞行、滑行、地面或停航险种有一切险和地面险保险金额由协商确定,即根据国际市场同类型飞机的市价和飞机的机龄协商确定保险费率是考虑飞机机龄、飞行区域、被保险人经营状况、被保险人技术经验、交费方式等因素后协商确定航空保险产品种类承运人责任险:包括旅客法定责任、货物法定责任、第三者责任按国际惯例,承运人对旅客和货物的责任实行有限额控制确定原则,具体数额由所在国所批准的国际公约为标准确定大多数国家都遵循《华沙公约》、《海牙协定书》,但1995年11月国际航空运输协会在吉隆坡达成协议,取消乘客的最高赔偿限额,实行完全补偿实际损失原则,但具体赔偿额度由罹难者国籍地的法律确定航空保险产品种类飞行人员保险:通常集体投保,承保空中事故和地面的意外事故《华沙公约》(WarsawC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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