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学生资助政策宣讲_17121高校学生资助政策宣讲010203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040506学校奖学金勤工俭学临时困难补助07大学生入伍优待政策目录一、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解决学费与住宿费,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在校期间利息由国家承担,毕业后的利息由借款学生负担。还款期限原则上按学制加13年确定,最长不超过20年。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学生资助中心二、国家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后可申请均每人每年3000元。学生持《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由乡镇、街道一级民政部门加盖公章即可),于每年9月向高校提出申请。三、国家奖学金1、标准:8000元/年,一次性发放;2、评选时间:每学年一次;3、评选对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特别优秀学生;4、申请条件: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素质测评排名均在本专业(班)前10%;国家励志奖学金1、标准:5000元/年,一次性发放;2、评选时间:每学年一次;3、评选对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家庭经济困难的特别优秀学生;4、申请条件: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素质测评排名均在本专业(班)前25%;四、学校奖学金1、评选范围:全日制本、专科学生;2、评选时间:每学年一次;3、评选等级: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学校奖学金五、勤工助学学生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可以利用课余时间参加高校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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