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北京市校外教育机构工作规程》实施细则(试行稿)、区县教育发展总体规划。(或变更)按照规定程序经区县教委批准,并向市教委备案。机构名称符合规程的规范要求。、财、物配备符合《北京市校外教育机构办学条件标准》;人、财、物及信息管理纳入市、区县基础教育管理体系。、区县财政保障体系。、区县教委及有关部门确定的人员编制设置工作岗位。(馆长)由市、区县教育工委、教委按照有关规定和组织程序进行任命、委派或聘任。实行主任(馆长)负责制。、区县教委明确的工作定位、职责和任务要求践行机构职能。,突出校外教育特点,原为:把握正确的办学方向全面开展教育活动,坚持活动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实施素质教育,注重未成年人的兴趣培养和个性发展。,执行政策,贯彻市、区县教委的指示精神。,促进学校的课外、校外活动开展,成为本地区的课外校外活动中心、指导中心、服务中心、研究中心。。《北京市校外教育机构办学条件标准》,全面开展兴趣小组活动、群众活动、社团活动、社会实践、游戏娱乐活动。、有计划地开展教育活动。设计和组织活动按规范要求撰写活动方案。:,注重兴趣和能力培养。组员以中小学生为主体,坚持自愿报名参加。(班)要兼顾组员的年龄和程度,组员人数符合小组活动项目特征和教育活动的实际需要。,并有相应的活动纲目、活动计划和编选教材。,有计划地组织组员参加社会实践和专业实践活动。:、形式多样的主题教育活动、文化活动、少先队活动等。年活动覆盖率达到所辖区域中小学校总数的50%以上。,为学校的课外、校外活动提供技术、信息、管理等服务。,为学校培养课外活动的教师和学生骨干,通过多种途径和形式促进学校课外活动开展。、区县教委委托的群众活动。:,有确定的项目,有专门的活动时间和工作人员开展游戏娱乐活动。、游戏推介、游戏比赛等活动。、文化、科技、体育等方面的社团(含专业俱乐部),对具有一定专业水准的学生进行更高层次的指导和训练,并定期组织实践活动,进一步提升他们的综合素质和专业素养。,利用重要节日和结合重大事件开展了解社会、服务社会的实践活动,有条件的应建立社会实践基地。,充分利用物质资源、人力资源和信息资源,丰富教育活动内容,充实社会实践活动。、双休日和寒暑假开展活动。,教育活动的重要工作列入主任、、物力、财力和信息等资源主要用于教育活动的开展或教育
北京市校外教育机构工作规程实施细则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