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人文学院教师绩效奖励办法一、指导思想在建设和争创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的背景下,本着尊重劳动的宗旨,激励我院教师在教学、科研方面取得更大成绩,促进我院在教学、科研工作质量上有所突破和提升,鼓励教师积极参与公共服务,为学科建设和发展提供持续动力。因此,奖励办法包含两部分,一是对教学和科研成果进行“计件”形式奖励;二是根据积分完成以及其他情况,进行年度等级评定,分别给予奖惩。二、财政来源人文学院MPA的财政结余和年终奖励性绩效津贴的10%。2012年10月,东南大学颁发了校内岗位绩效津贴方案。岗位绩效津贴分为基础性岗位绩效津贴(占70%)和奖励性岗位绩效津贴(占30%)两部分。基础性岗位绩效津贴,用于教职工受聘相应岗位并履行相应岗位职责所获部分,依据所聘岗位类别和等级确定,按月发到个人工资中。奖励性岗位绩效津贴,用于体现按劳分配、优劳优酬、绩效优先的部分,依据各单位人员结构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确定,打包到院系部门。三、基本原则公开、公正、公平。保证每次奖励通知到每一位老师,列出详细的奖励明细和奖励额度,最终结果在院内公示,接受全院老师的监督;严格执行奖励条例,严格审核。由于我院每年的财政状况以及教师的教学、科研成绩都难以预定,因此只能根据当年的财政预算,通过乘以系数的方式,保证本年度内奖励比例的公平性。如果出现差错,一经发现、核实,立即纠正。四、操作程序1、学院向每一位老师下发通知。2、各位老师向学院提供教学、科研成绩:论文、论著、获奖、立项需提供复印件或照片等相关证明材料;课时量需要提供课程名称、课程的起讫时间和课时数量(打印教务处课表查询的网页);晚上开设的、不要报酬、只算工作量的课时,要去教务开具证明。3、材料汇总后由教学秘书、科研秘书、人事秘书和院里审核、计算。4、学院公示统计初稿,并征求反馈各类意见。5、奖励的最终统计结果上报院务会,并在院内公示。6、在无异议的情况下,由院财务负责发放。五、发放方式奖励结果最终确定后,由院财务上报学校财务处,经扣税后发放到工资卡上;发放后院内下达查询提示。六、教学、科研、公共事务奖励标准1、课题与论文奖励标准参见下表。类别内容奖励额度备注课题奖励省社科基金一般(青年)项目1000课题只奖励主持人。其他部级等同于省级;江苏省科技厅软科学项目和教育厅招标项目,等同于省社会科学基金。国家重大课题子课题项目、教育厅其他项目、其他各厅(社科联)、厅以下单位项目、横向项目,不在奖励之列。以上奖励,教授乘以系数1,,。重点项目2000重大项目3000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一般(青年)项目3000重点项目4000重大项目5000国家社会/自然科学基金一般(青年)项目5000重点项目7000重大项目10000论文奖励《中国社会科学》5000论文只奖励唯一或第一作者。最高刊、第二高刊根据东大人事处发文。人大复印资料转载的论文,原文是CSSCI期刊的奖励不变,普刊则按照C刊奖励。港台及国外中文期刊、其他非SSCI外文期刊,视同中文普刊,不实行奖励。一篇论文只奖励一次,避免重复奖励。学科唯一最高刊物2000学科第二高刊物1000外文刊SCI、SSCI、A&H,2000《中国社会科学》(内刊)、《新华文摘》转载2000CSSCI5002、专著奖励:30万字以下,每本3000元;30-40万字,每本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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