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药师制试点工作方案附件1临床药师任职专业技术基本要求一、专业理论知识(一)基础理论知识掌握临床药学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包括:解剖学、病理生理学、药理学与临床药理学、药剂学与生物药剂学、药动学、药物化学、生物化学、临床药物治疗学、医药伦理学等。(二)相关理论知识了解与临床药学相关的理论知识。包括:医学基础理论与临床医学基本理论和其他相关知识,如诊断学基础、临床检验学、微生物学、传染病学、免疫学、遗传病学、医学心理学、医学统计学和循征医(药)学等知识。熟悉与本专业有关的法律与法规。(三)学识水平了解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及发展趋势,了解或掌握国内外有关本专业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并能在实践中应用;能较熟练阅读本专业外语文献;掌握计算机应用的基本知识和操作技能。二、专业学历与实践能力(一)高等医药院校大学本科临床药学专业或全日制药学专业毕业本科以上学历,通过规范化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临床药师专业技术职称。(二)临床药师平均每年参加临床实践工作的时间不得少于40周,平均每周在临床参与临床用药相关工作的实践时间不得少于80%。(三)、专职化要求,对某临床专科或药理学分类的某一类药物,能运用药学知识与技能对疾病的药物治疗提出意见与建议;具有发现、解决、预防潜在的或实际存在的用药问题的能力。,了解常见疾病的诊断与治疗,熟悉临床用药的基本原则与特点,对所从事临床专科的药物治疗有一定研究,并有较强的实际工作能力。、影像学及心电图报告的阅读和应用能力,能正确采集与药物临床应用相关的信息。,并能熟练应用于临床药物治疗工作中。。。。、准确、完整的药物信息咨询、宣传合理用药知识及开展临床用药教育的能力。二○○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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