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港镇村级集体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回头看”检查工作方案为进一步巩固村级集体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成效,根据《关于村级集体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回头看”检查工作的通知》(浦农经〔2015〕2号)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结合本镇实际,对我镇村级集体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开展“回头看”检查工作。具体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围绕中央关于“健全农村集体管理制度,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目标要求,着力完善制度、规范管理、强化监督,推进形成产权明晰、权责明确、公开透明、监督民主、运作规范、管理科学的长效机制,有效预防农村基层消极腐败现象发生,促进集体经济发展壮大,促进农民收入增加,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二、检查对象全镇7个行政村。三、检查内容按照《上海市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暂行标准》,主要包括财务会计制度健全情况、账务处理程序规范情况、民主管理机制建立情况、财会人员培训上岗情况、审计监督情况和会计电算化情况等内容。(详见附件1)四、检查方法采用自查和检查相结合的方式。重点查看2014年度会计凭证、账册、年度报表、财务分析,村财务管理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财务公开情况,会计档案室(柜),年度清产核资汇总材料,会议记录,民主理财记录等,根据检查内容由检查组成员进行百分制考核评分。五、检查的步骤及时间安排(一)检查部署阶段(5月8日至5月10日)。根据新区村级集体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回头看”检查工作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召开专题动员部署会议,成立老港镇村级集体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回头看”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夏天雄镇长副组长:季正龙纪委书记严伟副镇长成员:金建平监察室主任秦英经发办主任张永冠经管中心主任下设镇办公室,严伟副镇长兼任办公室主任,秦英、张永冠担任办公室副主任,成员由经发办、经管中心等相关人员组成。(二)自查自纠阶段(5月10日至5月30日)。各村自行成立检查工作小组开展自查自纠,形成书面自查报告,于5月30日前上报镇工作领导办公室。(三)镇检查阶段(6月1日至6月20日)。由镇村级集体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回头看”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7个行政村的村级集体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进行检查,形成书面自查报告,并于6月30日前上报新区农经站。(三)迎接专项抽查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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