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学院2016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查重”检测工作方案学院按照教务处“关于做好江苏大学2016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江大教〔2015〕89号)”和“关于做好江苏大学2016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检测工作的通知(江大教〔2016〕16号)”执行本科毕业论文“查重”工作流程和处理办法。根据学科特点,制定理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查重”工作实施方案细则及处理办法。一、参与“查重”的本科毕业论文的范围2016届全部毕业论文二、“查重”%的(不包括25%),“查重”检测结果合格,学生可直接参加毕业论文答辩。%及以上的,“查重”结果首先交由指导教师复核认定,有异议的需提交相关证据材料,经学院“查重”工作小组审核认定材料,并报请院学术委员会进行最终认定。三、“查重”结果划分标准 “查重”认定文字复制比达到50%以上的,认定为该本科生存在重度学术不端行为;文字复制比达到25~50%,认定为该本科生存在轻度学术不端行为。四、本科生学术不端行为处理办法根据《江苏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手册(2015年)》规定,经认定:(1)存在重度学术不端行为的,取消答辩资格,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以0分计;(2)存在轻度学术不端行为的,责成指导教师督促学生整改,于答辩前进行第二次“查重”检测。第二次“查重”的文字复制比低于25%的,可参加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第二次“查重”的文字复制比仍达到25%及以上的,需要重大修改,赶不上正常答辩的情况下,延期答辩。毕业论文(设计)“查重”的最终认定结果,将纳入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凡经认定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毕业论文(设计),通过答辩后,成绩应在80分以下。五、具体实施安排学院“查重”检测时间安排(1)5月13日(第十二周结束)确定各专业检测人数,上报名单备案;物理学(师范)28人,物理学(应用物理)17人;信息与计算科学27人,数学与应用数学(中外合作办学)26人;数学与应用数学30人;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48人;金融数学(国际班)26人。(2)5月20日(第十三周结束)学生提交被检测论文;(3)5月30日(第十五周周一)上传论文到知网检测并组织专家审核;(4)6月3日(第十五周周五)处理检测结果,向学校提交检测报告。检测学生人数比例学院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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