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件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文件文件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文件海行规发〔2014〕18号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建设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科技金融一条街的实施意见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关于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国家科技金融创新中心的意见》(京政发〔2012〕23号)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国家科技金融功能区建设和中关村“一城三街”建设的总体要求和工作部署,发挥市区合力,推动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科技金融一条街(以下简称科技金融一条街)建设,现提出如下意见:一、建设目标科技金融一条街位于中关村西区,以海淀中街为纵轴线,丹棱街为横轴线,北起北四环,南到海淀南路,东至中关村大街,西临苏州街。科技金融一条街是国家科技金融功能区建设的重要载体,要围绕加快建设国家科技金融中心的总目标,发挥中关村核心区的科技和金融优势,通过聚集科技金融服务资源、深化科技金融创新试点、构建技术和资本高效对接的机制,努力将科技金融一条街打造成为全国创新资本聚集中心、要素市场中心、互联网金融创新中心,进一步强化金融对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支撑作用,促进科技创新和金融创新的紧密结合。二、加快业态调整,拓宽承载空间(一)加快中关村西区业态调整。加快中关村西区业态调整,对重点楼宇进行业态调整由海淀区政府给予一定的资金补贴,先期以互联网金融中心、中关村金融大厦、中关村PE大厦等楼宇以及中关村创业大街等为重点,吸引各类创新性金融机构和科技中介机构入驻,将科技金融一条街建设成为国家创新型金融机构的聚集区。(二)拓展承载空间,形成协同效应。结合国家科技金融功能区总体规划方案,以科技金融一条街为核心和基础,研究推进将中央财经大学、北京交通大学等高校的部分用地纳入中关村科学城整体规划,用于科技金融功能区建设。支持中关村玉渊潭科技商务区安排一定的空间,重点吸引集团公司的金融总部入驻。三、鼓励机构聚集,形成资源聚集效应(三)加强资源聚集。加大资源整合力度,在科技金融一条街聚集一批优质的银行、投资、证券、保险、融资租赁等金融机构的总部和互联网金融领域的行业领军企业以及会计师、律师、资产评估、知识产权代理等各类科技中介服务机构,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在科技金融一条街设立专门为科技企业服务的专营机构。(四)实施对入驻金融机构的房租补贴政策。依据《海淀区促进重点产业发展支持办法》(海行规发〔2014〕10号)关于重点引进企业可享受的支持政策,建立金融机构入驻联合工作机制,统筹重点楼宇的招商引资、机构入驻、运营管理等相关事宜,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对符合条件的入驻金融机构,由海淀区政府按照规定给予三年房租补贴,每年补贴比例为50%、50%和30%。(五)加强对入驻金融机构的综合服务。建立从注册登记、办公场所、人才激励到项目对接的一条龙服务体系,鼓励建设符合科技金融服务机构需求特点的公共服务设施,为科技金融服务机构提供高效优质的办公环境。构建金融服务机构联系机制和需求落实反馈机制,建立专人联络员制度,定期征集金融服务机构的需求,及时听取金融服务机构对政府部门和区域发展环境的意见,分类汇总后提交给相关部门进行办理。四、深化科技金融创新,激发金融机构市场活力(六)积极争取国家金融创新试点。发挥中关村作为国家体制机制创新和政策先行先试试验田的作用,积极争取国家在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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