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昌学院文件西学院〔2015〕21号西昌学院2015年“专升本”工作实施意见学校各单位及相关高职院校:为进一步落实《四川省教育厅关于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选拔优秀专科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通知》(川教函〔2015〕155号)中的相关规定,及教育厅2015年度专升本工作布置会的要求,切实规范和做好2015年度我校“专升本”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意见。一、“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夏明忠副组长:吴昊、彭徐成员:景志明、陈小虎、胡金朝、曲木伍各、张瓦铁、刘斌、谢昌荣、王福明、边仕英、陈宗荣、耿德英、何刚、何学谦、郭宁、曾洪林、董洪清、马金华、张旭东、叶峰、张炜、胡映、韩笑(学生)、刘思桐(学生)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处办公室主任:赵益强,副主任:花旭斌—1—“专升本”工作由学校“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专升本”的选送、选拔录取工作必须在学校集体领导下进行,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3.“专升本”工作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做好选拔工作,全过程接受群众监督,切实提高选拔质量。二、选送对象校内选送对象为与录取本科专业相同或相近的2012级全日制专科应届毕业生(以获得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专科毕业证为准,下同)。校外选送对象可依据各选送院校的实际情况,由各院校自行确定与我校本科专业相同或相近的2012级全日制专科应届毕业生。三、,未受过记过及以上处分,操行分平均在80分以上者(各选送学校可依据本校实际确定操行分标准)。,无因补考后出现两门次以上课程重修,且重修成绩合格者。。四、—4月30日。“专升本”报名学生在北校区教务处及南校区教务处办公点。校外“专升本”报名学生在各选送学校教务处。(1)凡符合报名条件,并自愿升入相应本科专业学习的学生,请在西昌学院校园网-教学管理-下载服务中下载《西昌学院“专升本”申请审批表》。(2)跨校“专升本”报名学生,持逐级审查同意的《西昌学院“专升本”申请审批表》,在报名截止时间前直接到—2—所在学校教务处报名,并在交表时缴纳报名考试费。各选送学校统一填报《西昌学院2015年“专升本”报名汇总表》,并在报名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将电子稿发王桂芝老师。(3)校内“专升本”报名学生,持逐级审查同意的《西昌学院“专升本”申请审批表》,交各二级学院确定负责报名的老师,并在交表时缴纳报名考试费。以学院为单位统一填写《西昌学院2015年“专升本”报名汇总表》(电子稿发王桂芝老师)并打印一式两份,连同报名费在报名截止期前统一交计财处。各二级学院报名负责人持计财处收款凭证及签章后的《西昌学院2015年“专升本”报名汇总表》一份和各报名学生的《西昌学院专升本审批表》到教务处进行复审和正式报名。(4)根据《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对高等院校自主招生等有关收费问题的复函》(川价函〔2007〕98号)中“经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组织专升本的学校,可按照《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高等院校招生报名考试费标准的通知》(川价费〔2001〕94号)规定,在组织报名考试时,向参加专升本的考生收取报名考试费每生80元”的规定,我校仍按每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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