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此文档

宁城县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草稿).doc


文档分类:法律/法学 | 页数:约18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1/18
下载提示
  • 1.该资料是网友上传的,本站提供全文预览,预览什么样,下载就什么样。
  • 2.下载该文档所得收入归上传者、原创者。
  • 3.下载的文档,不会出现我们的网址水印。
1/18 下载此文档
文档列表 文档介绍
宁城县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国有资产,保障行政事业单位履行职能,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公共财政要求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根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和《关于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有关事宜的通知》(赤财国资[2004]49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行政事业单位包括本县各类占有、使用国有资产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以及视同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管理的党群机关和社团组织。第三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是指由行政事业单位占有、使用依法确认为国家所有,能以货币计量的各种经济资源的总称,即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公共)财产。包括行政事业单位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形成的资产、主管部门调拨给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组织收入形成的资产,以及接受捐赠和其他经法律确认为国家所有的资产,其表现形式为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第四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应当坚持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坚持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坚持所有权和使用权相分离的原则。第五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主要任务是:(一)建立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二)推动国有资产合理配置和有效使用;(三)保障国有资产安全和完整;(四)监管尚未脱钩的经济实体的国有资产,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第六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内容包括:资产配置、资产使用、资产处置、资产评估、资产清查、产权界定、产权纠纷调解处理、产权登记、资产信息化管理、资产统计报告和监督检查等。第七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实行国家所有,政府监管,单位占有、使用的管理体制。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八条县财政局是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职能部门,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实行综合管理。其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市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二)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标准、相关费用标准。负责组织行政事业单位、产权界定、产权纠纷调解处理、资产统计报告、资产评估监管、资产清查等工作;(三)负责资产配置、处置以及行政事业单位利用国有资产对外投资、出租、出借和担保等事项的审批和管理。负责行政事业单位闲置资产的调剂置换工作,建立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整合、共享、共用机制。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益的监督管理。(四))建立和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研究建立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安全性、完整性和使用有效性的评价方法、评价标准和评价机制,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实行动态管理和绩效管理。(五)向县政府和上级财政部门报告有关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第九条县财政局根据县政府授权的范围,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日常管理的有关具体工作。第十条行政事业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对本部门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实施监督管理,具体工作由财务或资产管理科室负责。其主要职责是:(一)根据本办法的规定制定本部门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二)组织对部门所属单位、统计汇总、动态管理、及绩效考核等工作;(三)按规定权限审核或审批有关资产购置、调剂、处置、对外投资、出租、出借等事项:(四)负责对本部门尚未脱钩经济实体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并承担保值增值的责任;(五)督促本部门所属单位按规定缴纳国有资产收益;(六)接受县财政局的指导和监督,报告本部门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第十一条行政事业单位内设财务科(股)或资产管理科(股)负责对本单位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实施具体管理。其主要职责是:(一)根据本办法的规定制定本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二)负责本单位国有资产的采购、验收、维修和保养等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本单位资产的账卡管理、清查登记、统计报告及日常监督检查工作,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三)按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向县财政局申请办理本单位国有资产的配置、处置、对外投资、出租、出借和担保等事项的报批手续,参与组织公开竞价等工作,及时足额缴纳国有资产收益;(四)负责向主管部门和县财政局申报本部门长期闲置、低效运转和超标准配置的资产,接受调剂或置换;(五)负责本单位尚未脱钩的经济实体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六)接受主管部门和县财政局的指导和监督,报告本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第三章资产配置管理第十二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二)与单位履行职能、完成任务的需要相适应;(三)科学合理、优化资产结构;(

宁城县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草稿)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

非法内容举报中心
文档信息
  • 页数18
  • 收藏数0 收藏
  • 顶次数0
  • 上传人2112770869
  • 文件大小47 KB
  • 时间2019-03-26
最近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