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贷款资金受托支付实行电子支付令管理模式
的建议
自主营销小企业业务的支付管理在小企业运营系统和核心系统两个系统中管理,在两个网点或终端设备上操作。目前,支行支付管理是市场营销部经理、支行行长签字审批和总行信贷管理部备案(或支付后备案管理)。但是,小企业信贷中心自主营销小企业业务的支付管理工作在客户开立存款账户支行的前台实现,中心办公地址与办理支付贷款资金的支行可能不在一起,签字操作不如电子控制方便。特拟定此电子支付令管理模式以实现贷款资金受托支付要求。
“三个办法一个指引”中的贷款资金支付方式为自主支付和受托支付,其中自主支付按目前我行管理要求执行;受托支付需要按银监会“三个办法一个指引”贷款新规要求执行,即放款当日,贷款必须将借款资金通过借款人账户,划转至借款人交易对手账户。贷款人贷款资金受托支付系统电子支付令需求拟定方案如下:
一、电子控制程序
1、审批通过,贷款资金发放后,对借款资金支付进行管理。在电子发放时,选择受托支付。在账务处理的同时,贷款发放的借方账户增加识别字段,对应相关的金额。
2、当贷方账户支付时,自动校验借方账户字段(借:贷款户;贷:存款户),当支付符合管理要求手续并打印支付凭证信息表时,可以支付。
3、小企业信贷中心的后台人员在签订借据时,对要求受托支付的电子信息,输入进系统,具体信息为:借据编号(序号)、交易对方户名、账号、金额等,即电子支付令格式内容。将支电子支付令发送至核发系统。
电子支付令的具体格式,由小企业信贷中心人员结合信贷管理部制定。
格式模式:一是一个合同对应多张借据,每张借据对应一张电子支付令,仅限一笔资金支付;二是一个合同对应一张借据,一张借据对应一张电子支付令,可以多笔资金支付;三是一个合同对应一张借据,一张借据对应多张电子支付令,一张电子支付令仅限一笔资金支付。
建议选择第三种方式。
4、客户当日支付时,客户开立存款账户支行的前台人员核对系统识别校验字段,并对支付信息逐项核对一致后,经会计主管(或授权人)授权后(指纹确认),方可进行逐笔进行支付。
受托支付管理要求,实际支付资金与申请用款信息、审批信息一致。因此,支行前台人员办理支付时,需要为小企业信贷中心打印一份支付凭证,以此凭证装订入信贷手续,备监管部门检查受托支付管理手续和支付原始凭证。
支付原始凭证由小企业信贷中心客户经理在资金支付审批时,复印相关凭证,与审批表一起存档备查。
5、支付方式有:柜面支付、网银支付、手机银行支付等,每种支付如何实现受托支付管理要求,使电子控制与纸质控制、审批相一致,是小企业运营系统与核心系统对接的难点和实现控制的难点。需要技术层次实现此功能。
建议:客户支付信贷资金时,只能采用转账、汇兑方式。
小企业运营系统放款时,向核心同时发送支付电子令信息,包含支付账户名称、收款方账号、支付金额等,其中支付金额可以大余审批金额(客户在存款账户上,存放了自己的存款,同时支付给同一客户)。支行前台人员多打印的实际支付信息凭证作为信贷手续装订完善的内容。
支付完成后,账户不再进行控制,如有支付退款的,需要前台人员进行区别入账和部分冻结控制管理。即,对信贷资金支付而产生退款的,要进行部分冻结,再按受托支付管理要求程序,进行受托支付。
6、电子流程:放款→冻结贷款资金→由小企业运营系统传送电子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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