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喀什地区伽师县
医院检验科规章制度
检验科奖罚制度
生效日期2007-12-10
奖罚制度
:为了保证检验质量和服务质量,奖优罚劣,改进不足,鼓励先进。
:适合全体检验科工作人员。
:
;
;
:
:
、检验科工作人员要做到上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凡迟到30分钟内每分钟扣2元,迟到、早退在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一天处理。
、检验科工作人员旷工者只要超过一天,则全月绩效扣除。超过三天者,上报院人事科,并扣除半年劳务费,超过一周者,按自动离职处理,并扣除全年劳务费。
、检验科工作人员在早晨上班不能脱岗、串岗、上银行取钱、交电话费及干私事、对无论任何原因(带病人看病)请假需经得组长同意方可,时间不能超30分钟,否则按一天旷工处理。无特殊情况迟到者,不能补交休假,只能按科室迟到惩罚规定处理。请事假应上班前给主任或组长打电话同意后方可休息,否则按旷工处理。有病一定要有病假条,方可休息,否则按旷工处理。
、值班人员值班时不得迟到,早退及脱岗,30分钟内,按每分钟10元罚款,30分钟以上按旷工一天处理。
、检验科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原因与患者发生争吵,否则按情节轻重罚款20-100元。
、检验科工作人员对每张发出的报告单都应认真负责,一旦发生检测错误,病人或医生投诉到科里,证实错误确实在检验科一方,则按每张检测单罚款20元处理。若患者投诉到医务部,按每张检测单罚款100元处理。若病人投诉到宣传媒体或法院,造成医院及检验科名誉损失,则按每张检验单罚款500元处理。因个人责任导致医院扣科室的所有罚款100%由个人承担,经证实错误确实在检验科一方,若责任不明确,则由错误所在的组全体人员共同承担。
、管理卫生区如有检查不合格罚当事人15元,上级检查不合格所扣个人承担80%,组长承担20%。
、事假:1-3天之内,由科室决定,并按当月实际得分比例扣当天分。超三天以上者由院部批准,并按上述比例,一天扣两天的分,上午半天按一天扣分。
、病假:因病情需要住院者,经院领导批准后方可住院。绩效按医院规定发放。
、产假(在国家规定的期限内)、探亲、婚丧假、晚婚晚育假按医院规定发放绩效。
新疆喀什地区伽师县
医院检验科规章制度
检验科奖罚制度
生效日期2007-12-10
、不得利用帐一旦查出按原检验科目收费价5—10倍罚款。
、不得出假检验报告单,否则一旦查出,以出假报告单处理,要反映在年终总结材料中。
、抽查仪器使用登记,交接班登记,考勤及工作日志,未做或记录不完善的1—2次罚款10元,3—5次罚款20元,6次以上罚款50元。
、检验科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原因与同事发生争吵、搬弄是非,否则按情节轻重罚款20-100元。
、检验科工作人员考试不及格,一次罚20元超过三次翻倍进行罚款。
。
检验科奖罚制度.26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