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轮学校办学水平督导评估方案解读
青岛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一、关于方案的说明
(一)制定方案的背景
。
贯彻《国家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推动学校内涵发展,全面提高教育质量是教育督导工作新的历史任务。
,借鉴成熟的学校发展性督导评估经验。
回顾教育评价(评估)发展的历史:
第一代以测量为标志(上世纪20年代前);
第二代描述为标志(30-40年代);
第三代以判断为标志(50-60 年代),
第四代以回应和协商、促进发展为标志(70年代后开始,90年代开始引入我国)
评价(评估):泛指衡量人或事物的价值。
教育评价:对教育现象及其相关因素的外显客观特征进行测量(定性质的描述、定量测量),并且做出价值判断的过程。
根据一定的教育价值观或教育目标,运用可行的科学手段,通过系统的收集信息资料和分析整理,对教育活动、教育过程和教育结果进行价值判断,为提高教育质量和教育决策提供依据的过程。
教育评价起源于对学生的考试,后来评价对象的不断拓展,发展为课堂教学评价、教育质量评价、教育管理评价、学校办学水平评价。
教育评价的功能:
教育评价
功能
鉴定
功能
调控
功能
排序
作用
选拔
作用
导向
作用
改进
作用
激励
作用
服务决策
作用
:《教育评价》
“教育的功能:挑选还是发展”
“教育的基本功能是使个人获得发展。”
“发展能使学生在一个复杂的社会中有效地生活的那些特征。”
“通过教育手段能够发展英才;学校的主要资源应当用于增进每个个人工作能力,而不用于预测或选拔英才”
发展性督导评估:
在评估理念上强调对学校的服务、指导和促进,充分尊重学校的主体地位,通过督导促进其依法自主发展。
在评估目的上由侧重甄别、鉴定转向发展,从关注结果转向关注诊断性评估和过程性评估相结合;
在评估方法上强调多样化,注重把质性评估与量性评估相结合;
在评估主体上强调评估对象的参与性,改变过去自上而下、评估对象被动接受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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