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密切联系群众制度
1、党员密切联系群众是党的群众路线的具体体现,为密切党群关系,必须建立联系群众制度。
2、支部每半年召开一次群众座谈会,或采取个别访问的形式,听取党外群众的意见,重大事件及时向群众通报、宣传、教育。
3、支部支委和党员要建立分工联系群众责任制,支委要建立群众联系点。定期或不定期的到联系点了解情况,听取意见,接受群众对支部或党员个人的监督。
4、支部和党员的联系点要建立在最基层,支部负责对联系点蹲点情况进行调查落实,对联系群众不到位的情况提出批评并做出总结并向总支汇报。
乌司字[2012]22号
乌苏市司法局对照职能贴近民生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主题实践活动实施方案
为切实落实市委、市政府认真开展“对照职能,贴近民生,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主题实践活动的要求,我局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工作原则和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以关注民生、改善民生为切入点,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为核心,以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推进便民服务、简化手续,解决群众办事难为目标,扎实开展“对照职能,贴近民生,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主题实践活动,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以新的工作成效取信于民,树立司法行政机关
“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为加快建设新乌苏、争先锋作出贡献。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对照职能,贴近民生,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主题实践活动的领导,成立局主题实践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范建新
副组长:郭鑫
王恒
成员:马辉、赵文浩、田伟、陈山莉、高亿文
三、主要内容
对照司法行政机关的职能,我局“对照职能,贴近民生,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主题实践活动主要有五项内容:
(一)扩大和规范律师参与政府信访工作。加强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工作,消除律师参与信访工作盲点。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尝试设立信访工作专家咨询组,参与信访疑难案件听证工作等,丰富律师参与信访工作方式。为上防群众免费提供法律咨询,妥善处理涉法涉诉来访案件,协助党委政府及时化解矛盾,为维护社会稳定发挥应有的作用。
(二)加强和改进法律援助工作。对法律援助范围和公民申请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向社会公开,维护困难群众特别是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使法律援助成为服务为民的“光彩事业
”。加强乡镇法律援助工作,方便困难群众就近获得相应的法律援助。为农民工申请法律援助开辟绿色通道,对申请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和人身损害赔偿法律援助的,免予审查其经济困难状况。
( 三) 认真抓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以“法律四进”活动为突破口,为当地重点企业、重点项目提供免费法制宣传,覆盖面要达到 100% 。广泛开展“法制宣传进万家”活动。积极开展“送法上门”服务活动,运用法律知识及时为人民群众提供法律帮助,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要积极开展贴近群众的免费法律咨询和法律宣传等公益性活动。实实在在地为人民群众办好事、办实事。
(四)大力开展公证服务。积极在全市组织开展公证法律咨询活动,促进社会各界对公证工作的了解,提高公证工作的社会影响力,促进人民群众积极运用公证手段防范矛盾纠纷的发生。要针对当前我市劳务输出的实际,积极开展对农民工的公证服务。各个公证机构要设立法律政策咨询台,对外公布咨询电话,安排具体人员负责,实行节假日轮流值班制,对办理公证和前来咨询的农民工,要热情接待,认真解答有关问题,及时办理有关事项。对家庭经济确实困难、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农民工进行权利诉讼、要求工伤赔偿等事宜,要坚持特事特办,及时为他们出具相关公证文书,并酌情减免公证费。
(五)强化宣传措施,扩大社会影响。要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络和发放宣传页、制作政务公开栏等方式,加强对司法行政职能和业务工作的宣传,加强对司法行政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成果的宣传,加强对我市司法行政系统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的宣传,加强对主题实践活动开展情况的宣传,向社会展示司法行政系统的良好形象,营造有利于开展主题实践活动和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使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了解司法行政工作,信赖司法行政工作,支持司法行政工作。对在活动中创造的好经验和好做法,要及时加以总结和推广,建立活动长效工作机制,让群众能够长期得到实惠。
四、活动的方法步骤
主题实践活动坚持统一组织,分级实施,条块结合,上下联动,共同努力,务求实效的原则。主题实践活动实行分工责任制,由宣传教育科、公证律师管理科,基层工作科和市法律援助中心分别负责牵头落实。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20日前)。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制定主题实践活动工作方案,安排部署主题实践活动。
(二)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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