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加强乡镇纪检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 .doc:..关于切实加强乡镇纪检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切实加强乡镇纪检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监察部(中纪发〔XX)26号,以下简称)和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编办、省监厅、省财政厅(皖纪发〔XX)12号,以下简称)文件精神深入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切实加强乡镇纪检组织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乡镇纪检组织是党的基层组织和纪检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协助乡镇党委开展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组织保证,是参与维护农村基层和整个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力量。是中央纪委监察部第一次专门就加强乡镇纪检组织建设作出的规定,充分体现了中央纪委监察部对乡镇纪检组织建设的高度重视,对于深入推进农村反腐倡廉建设,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当前,我市正处于推进科学发展、加速阜阳崛起的关键时期,基层是主战场,加强基层纪检组织建设十分重要。各级党委、政府,特别是各县(市、区)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认识加强乡镇纪检组织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贯彻落实和提出的各项任务和要求,切实采取有力措施,健全纪检组织、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干部管理、提供工作保障,扎实推进乡镇纪检组织建设。。加强乡镇纪检组织建设,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不断适应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需要,整合资源力量,创新工作机制,强化监督职能,使乡镇纪检组织机构设置进一步健全,工作职责进一步明确,机制制度进一步完善,职能作用进一步增强,作风形象进一步改进,推进乡镇纪检组织建设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实现全市乡镇纪检组织建设科学化。。加强乡镇纪检组织建设,要着眼于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不断夯实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坚持把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按照“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的要求,以深入推进农村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为重点,以提高对基层党员干部的监督、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本领为关键,以加强作风建设为保证,更好地服务和保障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树立乡镇纪检组织和纪检干部的良好形象。二、。乡镇纪委是经同级党的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选举产生的机构,在乡镇党委和县级纪委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乡镇纪委由书记、副书记和委员组成;除纪委书记外,应有专职人员从事纪检监察工作。所辖村或人口较多、反腐倡廉工作任务重的乡镇,可在核定的乡镇行政编制数额内,适当增加专(兼)职纪检干部数。乡镇纪委书记由同级党委副职一级的干部担任,由同级党委副书记兼任的,设专职纪委副书记,配备乡镇中层正职以上干部;由同级党委委员担任的,其委员职务排序排在资历相同的委员前面。乡镇纪委一般设委员3至5名,管辖范内人口在4万人以下的乡镇设立3名纪委委员,4万人以上的设立5名纪委委员。乡镇纪委加挂监察室牌子,监室与乡镇纪委合署办公,监察室主任一般由纪委副书记兼任。行政村党组织设立纪检委员,设党委的行政村设立纪委。注重发挥村级纪检组织(纪检委员)、村务监督委员会的作用。。保证乡镇纪检组织必要工作条件做到乡镇纪委有牌子;有单独的办公室,有专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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