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教育局文件晋教计〔2007〕37号关于组织中小学进行办学条件调查摸底的通知各初中校、教委(育)办、市直小学:为认真贯彻晋江市人民政府2月26日《“迎督创强”整改工作专题会议纪要》([2007]20号)精神,做好2008年公办中小学仪器设备配备工作,进一步改善公办中小学的办学条件,经研究,决定再次组织对公办中小学办学条件进行调查摸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调查摸底工作的范围此次调查摸底的重点是初中的理科(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卫生室、语音室、多媒体教室、电脑室、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器材,小学的数学、科学、卫生、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器材的配备情况。请各单位对照新的配备标准,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汇总有关数据后上报。市教育局汇总各单位的仪器设备的缺欠情况和拟征订数,预算配备所需金额后,报经市政府批准,再征求各单位的征订意见,最后按资金到位情况进行政府采购和建配。二、调查摸底工作的时间安排根据关于“尽量缩短仪器设备配备时间,有条件的项目要抓紧全部启动建设,财政给予优先保证”的要求,为及时、准确地摸清缺欠情况,尽快完成配备目标,请各单位认真核实现有配备情况并组织汇总上报工作。具体时间安排如下:11月7日—22日,各单位自查摸底并做好统计、分析工作,各教委(育)办要核实各基层小学的有关校舍、专用室和教学仪器设备的配备情况;11月23日—30日,各单位汇总有关数据,分学科如实填报“现有数”“欠缺数”“拟征订数”;12月3日—7日,各单位将有关调查表、采购计划表的电子表格报送计财装备科(4)(超期未报送者视为自动放弃)。计财装备科进行市级汇总后报送市政府批准,12月下旬征求各单位意见,各单位上报附有盖单位公章的纸质的征订申报明细表。三、征订申报的原则1、具备专用室(含在建或拟建专用室可在2008年6月底前完工交付使用)的学校方可申报征订有关教学仪器设备。2、本次全部按照新的配备标准,且全部不考虑配备选配设备。3、2007年、2008年拟建设小学十配套的镇(街道)所申报征订的仪器设备(不包含2007年已配备的项目)纳入此次市政府采购补助范围。4、本此征订不考虑配备初中历史、地理教室(城市初中必配、农村初中选配)。四、征订申报的有关要求1、初中校未配备电脑室、语言室、多媒体教室均可申报。电脑室应按大于最大班生数配备学生用计算机(最大班生数超60人的,按60台限额配备),未配足的,可按差额申报。学校应该通过必要的维修、维护,继续使用尚能使用的计算机。2、全部初中校和市直小学、12个班以上的中心小学或拟建中心小学可申报征订卫生室设备。3、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器材配备:中心小学或拟建中心小学、小学素质教育先进校和市直小学推荐配备简易电子型测试器材,初中校(含完中校的初中部、九年一贯制学校)推荐配备智能卡型测试器材。五、有关表格的填报要求1、初中校:通过自查,对照学校现有的校舍条件和专用室设置情况,填报《中学各学科教学仪器设备配备情况调查表》(有三个子表)的“现有数”“欠缺数”“拟征订数”;选择配备学生健康体质测试器材的类型,填报《采购计划表》。2、教委(育)办、市直小学:根据征订申报的原则和有关要求,在自查和核对的基础上,填报《小学各学科教学仪器设备配备情况调查表》(有二个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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