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丰县第一中学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推进高中新课程实验,实现学生全面而富有个性的发展,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高中课程改革有关管理办法及方案的通知》(云教基【2009】38号),《云南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试行)》、《云南省普通高中学生学分认定及管理办法(试行)》《云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方案(试行)》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高中教育的实际,特制定我校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一、指导思想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实施,以立足过程,促进学生全面和可持续发展为指导思想,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学生,促进素质教育的深化,实现普通高中教育的培养目标,为学生的终身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二、基本原则1、发展性原则:坚持以发展的眼光看待学生,注重学生的日常行为表现,把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结合起来,有效发挥评价的激励、发展功能,突出评价对学生全面发展的促进作用,使评价的实施过程成为学生不断认识自我、发展自我和完善自我的过程。2、全面性原则:实施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着眼于学生的成长过程和整体表现,实施动态的、综合的、完整的、全面的评价,既反映学生德、智、体、美等方面的综合素质,又彰显学生的个性、特长和发展潜能。3、导向性原则:通过实施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引导学校落实科学的学生发展观,切实推进素质教育的实施和高中新课程的改革,促进学生素质的全面发展,加快学生评价体系的科学化建设,给高中教育发展以正确的导向。4、激励性原则:综合素质评价必须面向全体学生,引导每个学生积极、主动地参与评价活动,激励学生不断进取,不断完善自我、发展自我。5、客观性原则:综合素质评价要公布评价标准、方法、程序、人员和有关规章制度,确保评价客观、全面、具体、真实,使评价过程可信,评价结果可用。6、操作性原则:综合素质评价应简便、直观、易于操作,便于多元主体参与。三、评价指标:基本素质评价指标和个性发展评价指标。四、组织机构与工作职责:1、禄丰县第一中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领导组组长:陈建富副组长:赵万华、白洋、毕忠福杨绍延组员:戴建光杨亚丽李光武代云海王发荣杨建波张自清李刚段发兵主要职责:负责制定本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实施细则和规章制度,对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审定评价结果,受理咨询、投诉和复议申请,保证评价工作的透明、公正和规范。2、禄丰县第一中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组组长:陈建富组员:赵万华白洋毕忠福杨绍延戴建光杨亚丽李光武代云海王发荣杨建波张自清李刚段发兵年级组长各班主任各备课组长主要职责是具体负责本校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培训教师和学生干部,组织家长评价工作。掌握全校高中学生综合素质发展状况,做好统计分析工作,为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提供准确的评价信息。3、学科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小组组长:各学科备课组长组员:各任课教师、家长及学生代表5名主要职责是负责本学科各个项目的测评,包括:各学科的学分认定,各测评项目的自评、互评、教师评价等。4、班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小组组长:班主任组员:班级各任课教师、家长及学生代表5名主要职责是组织本班级学生进行自评、互评、家长评价和教师评价等,为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小组提供评价依据。五、评价方法1、评价方法(1)、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采取自我评价、同学评价、家长评价、教师评价相结合,以学生自评、同学互评为主的多元主体评价方式。以学期为单位,每学期评价一次。(2)、“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只需打“合格”或“不合格”,其他为等第。(3)、综合评价总分确定各项的等第:A:优秀(9~10分),B:良好(7~),C:基本达到要求(6~),D:尚需努力(6分以下)。(4)、每项满分为l0分,每项评价必须是整数分,5名学生代表的各项目平均分为同学互评分(平均分可以保留一位小数)。一般情况不要低于6分。2、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步骤(1)、成立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组,做好宣传、培训工作①在新生入学时,及时开展对综合素质评价的宣传,使学生、家长了解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标准、操作程序,明确综合素质评价的意义和评价结果的作用。②每学年开学初学科组成立综合素质评价的工作小组,由各小组具体负责各个项目的测评。各个测评项目的内容、标准、测试时间应尽早通知学生。班级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共5人),组长为班主任,3名学生代表,1名教师代表。主要职责是组织本班学生学习省教育厅的综合素质评价标准,领导和见证评价的全过程,确保公平、公正。③学校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在测评开展前,加强宣传工作,进行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培训。2、学生自评每一位学生都要根据各项评价指标和评价标准,认真进行自评,填写相关表格。3、家长评价在学生自评的基础上,由家长或监护人对学生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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