缙云县新区西桥东F地块规划设计条件(公示稿)缙规条[2012]06号缙云县新区西桥东F地块东面、南面为鼎湖路,西面为金温铁路,北面为蓬莱路(详见附图)。经研究,缙云县新区西桥东F地块规划设计条件如下:一、主要规划技术指标1、用地面积:地块总用地面积为24054平方米。2、容积率:-。其中商业用房建筑面积10000-13000平方米。3、建筑密度:≤30%4、绿地率:≥30%,。5、建筑高度:-。二、规划设计条件1、用地性质:商住用地。2、适建建筑类型:商业建筑、住宅建筑。3、建筑控制线:东侧、,;西侧建筑后退铁路铁轨边线不少于30米;北侧裙房建筑控制线以西北角红线端点后退8米为基准,向东正交延伸,高层建筑后退裙房建筑控制线不少于3米(详见附图)。4、建筑日照:本地块建筑对蓬莱路北侧沿街建筑(不计架空层和商业)住宅底层的日照影响应满足国家相关规范规定,并提供满足国家相关规范规定要求的日照分析证明文件报县建设局备案。5、建筑布局:本地块布置高层单元式住宅建筑和商业建筑,建筑布局参照方案实施,其中:地块内设置高层单元式住宅建筑,,;沿鼎湖路、蓬莱路按照方案设置商业建筑,,。商业建筑不得向小区内和住宅楼梯间设置出入口。6、地下空间利用:本地块必须设置地下室,地下室应设置在建筑控制线范围内;地下室面积不计入容积率控制指标,地下室应与地上建筑同步设计、审批、验收。地下室仅作为地下停车位、设备用房及人防使用,不单独办理产权。7、停车位:每100户必须设置不少于80个小汽车停车位(库)。8、架空层设置:高层住宅底层必须设置向小区公众开敞的休息休闲架空层(沿街商业用房除外),,该架空层开敞部分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控制指标,门厅、电梯、楼梯间等围合部分建筑面积计入容积率控制指标,且除此之外不得有其它设在架空层的围合空间。9、建筑景观:①建筑风格及色彩参照方案实施。外墙饰面须做小样,报县建设局审查备案。②建筑物的阳台、雨蓬、凸形封窗不应超出建筑控制线。每个阳台应设置地漏和废水落水管。④住宅的单体设计应设置永久性的空调室外主机平台(或构架),其造型应与建筑立面相协调,并考虑安装、维修、使用的方便和安全。外机平台宽度不得大于70厘米;栏杆必须为通透式,高度不得大于80厘米。10、出入口设置:参照方案设置出入口。11、地坪控制标高:地坪控制标高应与四周道路标高合理衔接。12、建筑节能:建筑节能设计需符合国家和省有关建筑节能标准规定。13、配套设施:①物业管理用房按地上总建筑面积的15‰的比例配置,无偿提供给业主委员会使用,产权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含商铺业主),在主入口附近商业用房中提取。②沿地块西南侧广场北边的商业建筑设置建筑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且对外开放的二类公共厕所,完成厕所精装修,由本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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